良安委办〔2017〕62号
转发关于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9”爆燃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镇、各街道,良庆区经济开发区,城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
现将《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9”爆燃事故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关于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9”爆燃事故通报的通知.pdf
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桂公网安备 4501080200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