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南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南安委办〔2017〕177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督促企业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城区安委办(联系人:陈玲玲,电话:0771-4507282,电子邮箱:lqanj@163.com)。
附件:南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涉粉尘 爆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 情况的通报.pdf
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桂公网安备 4501080200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