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索引号  /-22957 发布机构  良庆区财政局
副索引号  
信息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7-22
内容概述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6〕107号)精神,根据《中共南宁市良庆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良庆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良办发〔2017〕1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坚持法治思维。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公开理念,规范公开制度,提升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坚持正面导向。以公开树公信,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强化重大主题宣传,正确解读重大政策,传播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

    坚持公众参与。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在公开理念、制度规范、工作力度、公开实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制约政务公开发展的难点。

   (三)工作目标

    2020年,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比较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比较完善,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机关的一种行动自觉,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公开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行政行为更加透明规范,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不断增强,成为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搭建起政民互动平台,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有效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政务公开总体迈上新台阶。

    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本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第58号)和《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的基础上,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规划(计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政府网站、即时通信工具等渠道,以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将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在上报草案时一并说明,在政策解读时向社会公布。(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二)推进政府重要会议公开。试行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议题,应当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三)推行决策执行情况公开。在决策公开的基础上,推进决策执行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内容包括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内容,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四)推进督查和审计情况公开。规范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并及时公告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各站所办要做好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责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五)推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从第三方独立视角客观公正评价相关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校正政府决策,完善管理和服务措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统称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四项行政执法制度的通知》(南府办〔2015〕95号)的要求,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站所要根据各自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合法、及时、准确、全面、便民的原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行政执法内容,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责任部门:国资办、政府采购监督办、法制股)

   (七)推进监管情况公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加强月度和季度发布工作。探索推行行业管理“黑白名单”制度,发挥市场机制的导向作用。重点公开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社会信用、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并实时动态更新,推进监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公开,将监管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国资办、政府采购监督办、法制股

   (八)推进民生资金公开。做好民生资金公开监管平台构建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公开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根据民生资金使用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管理环节繁杂等情况,认真梳理民生资金来源、用途、受益人群、审批公示等信息,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在公开监管平台上系统展示。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平台或部门网站设立民生资金发放及补助公开栏。重点围绕精准扶贫、危房改造、住房保障等,推进扶贫政策、扶贫对象、扶贫绩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等信息公开,做好数据比对纠错和精准识别,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农财股、农村股、社保股、事财股、经建股)

   (九)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加大辖区燃气站、水厂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监督渠道等,规范办事公开格式文本。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组织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网上办事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建立健全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向社会公开依法制定出台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依法公开项目名称、交易主体、交易方式、监督渠道,以及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息。(责任部门:政府采购监督办)

   (十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各级各部门设立依申请公开办公室,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政府网站首页应设置依申请公开栏,提供申请表格标准文本下载,或提供直接填写、提交申请的电子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城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政务公开主管机构、法制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依法解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问题的能力。(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十二)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网本局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公开平台等相关网站发布。建立健全专家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及时组织政策参与制定者、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做好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十三)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对涉及我局的突发事件、公共安全、媒体关切等重要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突出舆情收集重点,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认真回应关切。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向宣传机构通报情况。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已掌握的事实类信息,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最迟应在24小时内发布。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十四)扩大公众参与。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断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本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借助公告、政务公开栏,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财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创新公众参与模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 (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十五)推进政府数据开放。配合城区政府做好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加大我局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挖掘信息价值,开展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的信息服务。优先推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民生资金支出、国资国企改革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十七)推进政务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配合城区发改局做好良庆区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采集提供应用政务服务相关数据。重点推进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库的建立,扩大国资办、政府采购监督办、法制股等业务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加快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对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用信息以及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公示。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在中介服务行业的广泛应用,建立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信用档案,开展中介服务网上评价,形成企业与中介信用监管联动机制,提高中介行业的服务质量。(责任部门:法制办、稽查队、政府采购监督办)

   (十八)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防、外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民族团结的事项,公开后危及经济金融安全的事项,公开后影响刑事侦查、行政调查、纪律审查的事项,公开后可能不当损害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事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事项,行政决策过程未定事项和行政机关内部事项等,各股室要梳理甄别后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应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本局二层机构,各股室)

   (十九)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功能。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凡涉及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的行政职权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要统一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办理,向群众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按照“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和管理服务,在强化业务协同、简化工作流程、细化技术规范、优化窗口服务上下功夫,打造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监管、中介服务、效能监察等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政务服务集合体。(责任部门: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二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配合城区经信局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按照“权威发布、及时全面、共建共管”的要求,规范各级政府网站建设,发挥其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政府网站体系,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强化与各级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政策解读、在线访谈、互动交流工作机制,以文字、数据、图表、视频等多种方式展现网站内容,增强网站办事服务能力,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群众关切、提供便捷服务的重要平台。(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二十一)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积极配合南宁市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促进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平台有机融合。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并公开可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可在网上全流程办理或部分办理的事项。充分利用互联网在线、连接、开放、互动等优势,探索“网上申报、信任在先、办结核验”服务新模式,优化再造流程,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切实减少群众到窗口办事次数,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牵头部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 )

    三、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城区党委、城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推动我局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本局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级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配备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专职工作人员;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将各项工作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尤其是涉及民生资金公开、审计情况公开、监管情况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领域的要发挥主导作用,细化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和实施规范,牵头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分管领导要组织本局所属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完成要求标准和信息发布渠道(突出以政务信息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部门网站为主,其他多种公开渠道相结合),明确分管领导、实施责任机构、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具体任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相关业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三)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有益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规范,积极稳妥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修改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协调发展。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各股室各单位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各股室各单位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局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举报投诉等监督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抓好宣传培训。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的宣传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让公开透明的治理和服务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依托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制定相关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3年内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人才。

   (五)强化考核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增加分值权重,更好地发挥绩效考评导向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价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政风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机构等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评议,接受公众监督。适应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电子化要求,梳理权力运行风险点,强化电子监察力度。完善投诉机制,畅通现场投诉、网上投诉、短信投诉、电话投诉等多种便民投诉渠道。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镇财政所、二层机构,本局各股室要梳理本部门相应的职责,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计划和安排。从2017年开始,每年的6月20日之前和12月1日之前将当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办公室汇总,由局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城区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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