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商务局和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南宁市本级2016年第二批国家加工贸易资金的通知》、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关于下达2017年南宁市发展服务业引导资金(第五批)》、《关于下达2017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的通知》、《关于下达2017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的通知》、《关于下达2017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标准集装箱补助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城区经信局、振农养殖有限公司、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苏氏集体公司、盛东混凝土有限公司、锦莹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分别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共计300.2万元。截止目前,我城区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共计300.2万元,上述补助资金将更加积极促进城区企业发展,我城区将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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