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索引号  /-261002 发布机构  良庆区财政局
副索引号  
信息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2-26
内容概述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良庆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http://121.31.58.69:8090/html/11328/index.html)、良庆政务信息网良庆区财政局网站(http://www.bhgygd.com/ caizhengju/)、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良庆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歌海路9号良庆区行政办公中心15楼1534室,邮编:530219,电话:0771-4509506,电子邮箱:lqqczj@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周卿局长任组长,分管局办公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相关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的局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法制股、预算股等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定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股室、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股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5年,我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重点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基层民生支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绩效信息、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印发《关于做好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良庆区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良庆区201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2015年良庆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公开预算绩效信息的通知》等工作文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5年,根据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变动情况,我局及时更新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相应内容,包括良庆区财政局局领导简介、良庆区财政局主要职责、良庆区财政局机关各股室等机构与人员信息、良庆区财政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2015年,我局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自治区公开统一平台、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主动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送交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送交规定,及时送交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方便群众查阅。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板报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形成了多层次、多角度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涉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财政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两类,其中: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其他财政信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价格和收费信息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一)完成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城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的20天内,我局在良庆区政务信息网本局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南宁市良庆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南宁市良庆区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全文,并公开了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度部门决算等信息。

(二)全面推进城区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我局在良庆区政务信息网本局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良庆区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以及本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指导推进城区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全城区一级预算部门全部分别公开了本部门公共财政拨款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

(三)做好其他财政信息栏目的公开工作。

我局在良庆区政务信息网本局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良庆区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良庆区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四)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的公开工作。

我局在良庆区政务信息网本局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涉及教育、医疗卫生、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等方面的信息。

(五)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局没有收费项目以及上级财政部门也没有新的收费项目,因此只保留原有公开的信息,没有进行更新。在“政府性基金”栏目中,城区仅有“育林基金”一项,录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六)民生资金支出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在良庆区政务信息网本局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三农”支出以及政府惠民惠企等方面的财政民生资金支出,全年共录入5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2015年未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良庆区政务信息网及良庆区财政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69条,在公开内容方面,良庆区财政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除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外,同时将日常工作动态、人事任免、领导分工等信息进行了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在公开渠道方面,除了在规定网站上公开信息外,还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文件,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络与沟通,通过编写新闻报道、板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办事流程、政务动态等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不断促进我局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的主动公开信息4条。

(四)单位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将主动公开类文件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良庆区政务信息网良庆区财政局网站。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接到群众提出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5年,我局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室,有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接待,为申请人提供咨询、填写表格、资料审核等服务。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资料夹等办公设备。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尺度较难把握;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公开的信息量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值相比仍有差距等。下一步,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完善: 

  一是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重大民生支出的公开,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规范化标准化公开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三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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