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备注
事项名称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辖区规划路幅红线20米以下城市道路)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有建筑临时占道需求的单位;
办理材料
1.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
2.身份证明(单位证明);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地址
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市政所办公室
办理时间
法定办结时限:7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申请咨询电话:0771-4508506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个人)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提供单位证明、申请书等材料 →填写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打印受理回执单交申请人。→窗口工作人员打印受理回执单交申请人→外勤工作人员现场勘测、确定占道面积、路段及时间→局领导审核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申请单位(个人)交纳占道费→发放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收费标准
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涉字[1994]164号)及桂财综[2007]55号。
建筑临时占道收费标准:主干道10元/ m2.月;次干道7元/ m2.月;支路5元/ m2.月;街巷2元/m2.月。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doc
桂公网安备 4501080200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