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索引号  /-171016 发布机构  良庆区城市管理局
副索引号  
信息名称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事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17
内容概述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事指南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事项名称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

实施主体

城市管理部门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102项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第十八条: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作为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实施对象

和范围

南宁市区域内需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法人。

办理流程

申请(领取并填写《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申请表》并递交申报材料)→受理→审查、决定(审核申报材料,并现场勘察及查验;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送达。

 

 

 

 

 

 

 

申报提交

材料

 

 

 

 

 

 

 

 

 

 

 

 

 

 

 

 

 

 

 

 

 

 

 

 

 

申报提交

材料

 

 

 

 

 

 

 

 

 

 

 

 

 

(一)申请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审批的:

1、中标通知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审批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营业证照(含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及法人代表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交通部门核发的运营许可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专用车辆的配置清单、产权证明,如属租用的,则同时提供租用协议书;机动车辆(含扫地车、洒水车、各式密闭垃圾运输车)还需提供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的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6、固定的办公、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地(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7、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安全运营报告或记录(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审批的:

1、中标通知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审批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营业证照(含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及法人代表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交通部门核发的运营许可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并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专用车辆(含扫地车、冲洒水车、各式密闭垃圾运输车)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配置清单、产权证明,如属租用的,则同时提供租用协议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6、固定的办公、设备、车辆停放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7、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安全运营报告或记录(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8、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原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收费依据

及标准

免费

 

窗 口 电 话:0771-4501103

投 诉 电 话:0771-4503005

受 理 时 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办事地址及办事窗口: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地址:良庆区大沙田德政路20号 )

申请表.doc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8-2017 det365娱乐官网 版权所有
南宁市det365娱乐官网主办 南宁市良庆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承办
桂ICP备08000837号



浏览本网站请使用1366 * 768以上分辨率及IE7.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