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严力打击传销犯罪
来源:良庆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良庆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7-12-28 17:41


    2017年以来,良庆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回应社会的关切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打击传销犯罪,共批准逮捕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12件33人,依法提起公诉4件18人。工作中,该院聚焦近年来办理涉及传销犯罪案件的特点、难点,精准发力,重拳打击辖区内出现的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遏制了辖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态势。
    一是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该院把打击传销活动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切入点,深入辖区街道、社区、农村、学校、企业采取派发宣传资料、宣传板报、微信微博推送等形式,宣传传销犯罪对社会、家庭造成的危害,使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传销活动。
    二是合理配置人员,强化办案专业化。组成专门负责审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办案组,挑选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基础扎实的检察官加班加点办理此类案件,同时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和传销活动的特点、难点,便于建立打击传销犯罪的长效机制。
    三是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提高办案效率。针对传销犯罪存在“遣散人员容易调查取证难、表面取缔容易打击处理难、寻见枝叶容易深挖根源难”等三难问题,该院通过提前介入调查、审查期间及时提出补充侦查提纲和方向等方式,依法引导公安机关取证、补证,理清了申购款缴纳记录混乱关系,完善了查处组织传销活动罪的证据体系。为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赢得了宝贵时间,确保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
  7月,良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显科等15人组织、领导传销案件,经法院开庭审理,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王显科、穆红军、张选举、郭灿灿、张涛、张利萍、张新庄、高立武、张陕侠、田猛、闫坤、刘青珍、张留芳、陈资惠、韩超利等15人7年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一千多万,有力地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了意欲通过传销牟取不当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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