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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道路泊车收费标准听证会接受报名
来源:南宁市物价局   作者:   时间:2016-07-18

 为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16年9月上旬召开南宁市道路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拟征集听证参加人20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1名,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社会组织人员1名,政府部门人员4名。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新闻媒体记者席。其中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8家(视情况可另邀请部分新闻媒体参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也可由南宁市物价局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城区(开发区)推荐,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产生。

  2、经营者:由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推荐产生。

  3、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人员:由南宁市物价局聘请产生。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南宁市物价局聘请或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推荐产生。

  5、政府部门人员:由南宁市道路停车管理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二)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

  1、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也可从未被聘请作为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者中产生。具体由南宁市物价局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产生。

    2、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方式, 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产生;南宁市物价局可视情况另邀请部分新闻媒体参会。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南宁市身份证(或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2、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在职工作人员;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了解道路停车收费政策,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反映意见、阐明理由;

  4、能够保证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并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同意公开姓名、职业、居住地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8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南宁市物价局办理报名手续。

  2、电话报名。报名者拨打南宁市物价局电话报名,并于2016年7月 27日18:00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南宁市物价局登记确认。

  新闻媒体采取电话报名方式,并于2016年7月 27日18:00前将参会人员记者证(或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函)传真至南宁市物价局。

  (三)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综合科11106室。

  联 系 人:滕宗良、李炎夏

  联系电话:5530123、5539922(传真)

  特此公告

   南宁市物价局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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