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南宁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制度>的通知》(南安监字〔2017〕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印发《南宁市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制度》的通知.pdf
2017年12月6日
桂公网安备 4501080200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