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2017年度贫困户脱贫
“双识定”工作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识定”工作的通知》要求,11月21日,我单位4名帮扶人分别到南晓镇派双村、良庆镇渌绕村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八有一超”标准要求和认定程序,对曾瑞星、曾平恩、陆元珍、韦日先等4户贫困户进行了脱贫摘帽“双识定”工作。
2017年11月30日
桂公网安备 4501080200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