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良庆区委党校受中共良庆区委的委托,行使和开展以下职责业务:
一、在城区党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下,切实抓好城区党员、干部及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
1、负责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开发区及街道办事处党员领导干部的轮训工作;
2、负责城区、镇、开发区及街道办事处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3、负责城区、镇、开发区及街道办事处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4、负责村(社区)党员、干部及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
5、负责对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对各部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协调,协调指导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围绕全市和城区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三、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承办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举办农村党员骨干、致富能手培训班。组织城区农村党员骨干、致富能手约30人到梧州市委党校学习。
2.举办师资培训班。组织党校专(兼)职师资30人到来宾市忻城县委党校集中培训。
3.举办农家课堂户主培训班。组织城区农家课堂户主共50人开展专题培训。
4、举办基层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培训班。
5.举办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1期。
6.配合城区党委组织部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1期,拟培训科级干部200人。
7.配合城区党委组织部举办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1期,拟培训村(社区)干部400人。
8.进行保密、防艾、禁毒、安监、综治维稳等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中共南宁市良庆区委党校核定编制9人,领导职数4名。目前已使用编制8个,在编在职8人,其中7人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为工勤人员。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14.62万元,同比增加15.08万元,增加1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9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01%。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培训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1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3%,同比增加15.05万元,增长17.2%;项目支出12.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6%,同比增加5.02万元,增长69.5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提高。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两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7%,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0.01%。
(2)社会保障和就业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同比减少1.97万元,减少17.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02.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3%,同比增加19.08万元,增长2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8.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82%,同比增加5.79万元,增长7.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同比减少7.41万元,下降101.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同比减少1.87万元,下降26.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2.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67%,同比增加5.02万元,增长69.5%。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4.6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62万元,主要是预算内正常经费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14.6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6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8万元,项目支出12.2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0.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
2. 社会保障和就业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及其他保险。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55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保健费及医药费。
4. 住房保障支出6.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减少1.9万元,减少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减少1.9万元,减少100%。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6年持平。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预算单位的构成:良庆区委党校本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7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7万元 。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单位资产总额5.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5.72万元。
(五)2017年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共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4万元,分别是:
1、举办基层党员党性修养轮训活动。预算金额1.35万元。
2、农村党员骨干、致富能手暨“精准扶贫”专题培训班。预算金额3.39万元。
3、农旅综合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现场教育基地建设经费。预算金额0.8万元。
4、举办城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及城区党代会年会精神培训班。预算金额1.2万元。
5、开展理论调研。预算金额0.6万元。
6、举办师资培训班。预算金额3.5万元。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3]中国共产党南宁市良庆区委党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