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级各双管单位,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稳增长情况“红黑榜”督查通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7〕23号)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稳增长“红黑榜”通报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192号)精神,为推动我城区经济平稳增长,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17年良庆区稳增长情况实行“红黑榜”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内容
(一)“红黑榜”月度通报指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按行业分类)、固定资产投资(含500-5000万项目)、财政八项支出。
二、通报形式
(一)以《良庆区稳增长督查专报》形式进行通报。
(二)排名方式:通报指标原则上按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数情况进行排名。
(三)属于红黑榜通报的指标,排前2名的乡镇(街道)、部门列入红榜,排后2名的乡镇(街道)、部门列入黑榜。
(四)通报期限为2017年度。
三、工作要求
(一)收集数据。请城区财政局、统计局、农林水利局、等单位要于每月21日前将负责的主要经济运行指标数据(含镇、街道)及排名意见报城区发改局,抄送城区政府督查室。
(二)分析汇总。由城区发改局商城区统计局,对主要经济运行指标数据和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提出通报意见,于每月28日前报城区人民政府,抄送城区政府督查室。
(三)定期通报。由城区政府督查室在相关单位报送材料的基础上,对城区稳增长情况以“红黑榜”形式进行通报。
2017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