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索引号  /-23336 发布机构  良庆区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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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良庆区法制办公室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2-03-23
内容概述  
良庆区法制办公室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1年,我办在城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改进和落实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办编制了南宁市良庆区法制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工作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市良庆区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大沙田先锋路1号,邮编:530219;电话:0771-4502293,电子邮箱:lqqfzbgs@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1年,我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办于10月22日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信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专门人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程,进一步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完善制度,保障公开。为适应“两公开”制度化的要求,保障我办“两公开”的落实效果,我办制定了《良庆区法制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良庆区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良庆区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使我办“两公开”从程序到责任后果都有章可循,为“两公开”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拓宽渠道,加强学习。我办组织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两公开”的文件与精神,将法制办的工作职责、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其日常工作职责、行政复议办案流程、行政复议范围等制成公告张贴于办公室外;同时请经信局协助建设了本部门网站门户,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公布相关公开事项及本办日常工作动态,加强了本办工作的透明度,为打造阳光型部门奠定坚实基础。
   (四)接受监督,注重实效。一年来,我办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以及政府部门、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健全并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做到严肃处理。做到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其中,主动公开项机构职能2条,行政职权3条,政府信息公开规定7条;工作动态类12条。
   (二)公开形式
    建立良庆区法制办公室政务信息网站,在办公室外墙制作公告栏,建立了政民互动交流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设有专人负责查询接收公众的依申请信息,2011年我办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办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投诉电话和建议咨询栏目,设有专人负责查询接收公众的投诉。一年来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门户网站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网站内容也还需要进一步做到及时发布与更新。下阶段我办打算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岗位职责,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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