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索引号  /-191055 发布机构  良庆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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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4年南宁市“美丽家庭”、“美丽大嫂”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号  良妇通〔2014〕18号 发布日期   2014-10-19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4年南宁市“美丽家庭”、“美丽大嫂”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妇联,良庆经济开发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各妇(工)委会、妇女组织:

根据全国、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寻找“最美家庭”、创建全国文明城、创民族团结示范市、迎接世锦赛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美丽南宁·清洁乡村”、“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活动成效,市文明办、市妇联将联合组织开展2014年南宁市“美丽家庭”、“美丽大嫂”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社会中积极作用,以提高广大家庭的文明和谐程度为目标,通过“美丽家庭”、“美丽大嫂”评选活动,动员引导家庭成员弘扬家庭美德,自觉绿化、美化、净化家园,维护整洁、畅通、有序的公共环境,积极培树典型,宣传一批带头清洁家庭(园)、维护公共秩序的先进家庭和妇女,起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辐射作用,通过教育、示范、带动,激发广大家庭和妇女共同营造文明、和谐、整洁、有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实施办法

2014年南宁市“美丽家庭”和“美丽大嫂”评选活动由市文明办和市妇联联合开展,良庆区妇联负责组织实施。

评比采取每个自然屯(社区)家家参评、月月表彰的方法进行,村屯评选小组由村屯小组长、妇女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和巾帼保洁队队长组成;社区评选小组由分管领导、妇联主席、巾帼保洁队队长、居民代表组成,根据每月巡查情况评选村屯(社区)级“美丽家庭”和“美丽大嫂”。对被授予村屯(社区)级“美丽家庭”和“美丽大嫂”的家庭和个人,各村屯(社区)要在村屯(社区)公告栏上进行通报表彰。次月再次评选表彰时对上个月评出的“美丽家庭”和“美丽大嫂”进行复查。各镇、街道妇联要组织人员定期入户对“美丽家庭”、“美丽大嫂”进行检查、审核,并选拔推荐优秀的家庭和个人参加市级“美丽家庭”和“美丽大嫂”的评选。良庆区直属机关各单位的“美丽家庭”和“美丽大嫂”采取各单位评比推荐、公示评选,良庆区直属机关组织人员入户“美丽家庭”、“美丽大嫂”进行检查、审核,选拔推荐优秀家庭和个人参评的办法。

12月将评出2014年70户市级“美丽家庭”和35名“美丽大嫂”。

三、评选标准

(一)“美丽家庭”评选标准

1.注重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成员宽容谦让,勤俭持家,相互关爱,家庭关系融洽;与邻里和睦共处,诚信互助、团结友善、;崇尚科学,勤劳致富;遵守计生规定,倡导婚育新风,以德育人,优育优教;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2.家庭成员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南宁市民“八不”规范》,讲文明话,行文明礼,做文明事,坚持摒弃有损城市形象、不利于群众生活的各种不文明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乱穿马路,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乘坐公交车排队上车,礼貌谦让,崇尚守法、礼让、文明、模范、安全的交通行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地、不打人骂人、不铺张浪费、不在公共场合吸烟和大声喧哗,养成讲究卫生、文明礼让、谦和包容的良好行为习惯,自觉参与创建“美丽南宁”,维护整洁、畅通、有序环境,做文明有礼的南宁人。

3.家庭成员注意个人和家庭卫生,摒弃生活陋习,养成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整理家具摆设,清洗衣服被褥,扫擦灰尘污垢,居家环境做到整齐整洁、窗明几净、美观大方,长效保持庭院、居室等的干净整洁。户内设有垃圾桶,城市家庭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农村家庭生活垃圾投放到村屯(社区)垃圾收集点,不随意在楼梯、过道堆放垃圾。家庭畜禽实行圈养,人畜分离,定期做好卫生防疫。

4.自觉爱绿,护绿,美化家庭环境。城市家庭重视居室、阳台的绿化、美化,种植花卉盆景。农村家庭利用房屋周边隙地种花植树,因地制宜发展小果园、小花园等,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好,花盆、花坛等摆放整齐。

5.爱护公共环境,坚持开展“清洁日”、“清洁周”活动,做到每日住所扫、三日周边扫、七日社区(村屯)扫能积极主动做好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花坛、护栏等管护,主动制止攀折或损坏花草、树木、花坛、刻划树干及向绿化带内倾倒杂物和污水等行为。不向溪坑、河塘倾倒污染物;屋内及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有序,无乱搭盖建筑,做到房前屋后无“四害”、无柴草乱放、无脏水乱泼、无垃圾乱倒、无侵占道路、无废弃建筑物。能积极主动做好村居美化工作;及时做好本宅的房屋维护整修工作,使之能与周边环境融合做到和谐、适应。

(二)“美丽大嫂”评选标准

1.在村、社区开展各项评比活动中,被评为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的,作为评选“美丽大嫂”的优先条件。

2.能自觉遵守《南宁市家庭美德行为规范》,影响带动家庭成员尊老爱幼、团结和睦、互敬互助,崇尚婚育新风,遵守计生规定,并自觉开展计生学习和宣传。

2.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生态文明意识强,影响带动家庭成员自觉保持家庭和公共环境卫生,生活方式节能环保,讲文明、讲卫生、讲礼貌、讲秩序,能在社区、村屯、单位妇女群众中起到示范引导作用,为市区的整洁畅通、村屯的清洁美丽做出突出贡献,自觉参与创建“美丽南宁”,自觉维护创建成果。

四、组织实施

(一)各镇(街道)妇联、各单位结合本地方、本部门的具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并督促检查各级“美丽家庭”、“美丽大嫂”评选情况。

(二)10月上旬—11月下旬,各县区、各单位对该项活动进行自查,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并推荐2014年70户“美丽家庭”和35名“美丽大嫂”报良庆区妇联由良庆区妇联择优推荐到市妇联。

(三)12月,市文明办、市妇联为70户“美丽家庭”和35名“美丽大嫂”挂牌表彰。

(四)各镇(街道)妇联、各单位加强对“美丽家庭”、“美丽大嫂”评选活动的督促检查、总结整改工作,注重宣传典型、示范带动,务求实效。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妇联,各妇工委(妇委会),各妇女组织要发挥工作优势,做好牵头工作,将美丽家庭”、“美丽大嫂”评选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活动经费到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常抓不懈。

(二)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南宁市“美丽家庭”、“美丽大嫂”评选表彰活动覆盖面广,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美丽家庭”创建工作的新办法新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并对评选情况进行通报。

(三)认真评选,及时上报。各镇(街道)妇联,各妇女组织按照南宁市“美丽家庭”、“美丽大嫂”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报送家庭和个人典型,典型事迹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良庆区妇联

(四)抓点带面,推进活动。请各镇(街道)妇联,各妇女组织要抓好 “美丽家庭”、“美丽大嫂” 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事迹,突出贡献,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有效形式,在报刊、电视、电台上宣传报道先进家庭和先进个人典型,扩大影响,形成声势,激励更多的家庭投身“清洁乡村·美丽家庭(家园)”、“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活动的关注、重视和支持。各镇(街道)妇联各选取报送事迹突出1-2“美丽家庭”、1-2名“美丽大嫂”先进典型推荐进行采访报道,并于12月将前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的形式良庆区妇联

 

联系人:潘凤谦   周梅

联系电话:良庆区妇联   4506039

电子邮箱: lqfuli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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