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区放射源安全受控,良庆区环保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对1家放射源使用企业、3家工业探伤单位、14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规范进行管理。积极沟通自治区辐射站,督促指导城区2家企业送贮闲置放射源2枚,消除了企业放射源长期闲置带来的辐射安全隐患,保障了城区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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