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教督委办〔2017〕6号
城区各幼儿园:
现将《南宁市良庆区2017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2017年12月18日
南宁市良庆区2017年幼儿园
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的精神,促进我城区学前教育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进一步提高我城区学前教育保教水平。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桂教督导〔2017〕2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评估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杨荣团 城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吴彰龙 城区教育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韦 高 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莹 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施日晓 教育股股长、城区政府督学
陆奕新 安稳股股长、城区政府督学
罗礼成 人事股股长
罗盛春 督导室副主任、城区政府督学
谭丽燕 教育股副股长、幼教专干、城区政府督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教育督委办,办公室主任由罗盛春兼任。
二、评估对象
良庆区辖区内已办理有《办学许可证》的公、民办幼儿园(自治区和南宁市示范幼儿园除外)。
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5个方面。
(一)办园条件。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
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等情况。
(三)保育教育。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2018年1月8日—17日,具体到各幼儿园时间,由评估小组与幼儿园商定。各幼儿园在该时段前自行组织预检,做好迎接城区级评估的准备。
五、督导评估的工作程序
(一)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督导评估通知,并通过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幼儿园自评。
1.各幼儿园填写《南宁市良庆区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复印一式五份。
2. 各幼儿园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查并量化评分,并复印一式五份。
3. 填写《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内容及赋分(卫生部分)
》,并复印一式五份。
4.撰写自查报告,并复印一式五份。
(三)实地督导。成立城区督导评估小组,对幼儿园自评报告和评分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现场评估。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组分别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及访谈等方法,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五个方面进行评估打分。具体分组督导情况如下:
第一组:组 长:王 莹 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罗盛春 督委办副主任、政府督学
成 员: 李 倩 城区教育局幼教教研员、责任督学
黄秋艳 良庆区秋月湖幼儿园园长、城区政府督学
谈柔辰 良庆区重阳城幼儿园园长、城区政府督学
李海香 良庆区新加坡城幼儿园副园长
方向明 城区政府督学
负责评估27所幼儿园:沿海开发区幼儿园、明日之星幼儿园、英华天佳幼儿园、蓝精灵幼儿园、玉洞幼儿园、南星幼儿园、小铜鼓幼儿园、一铭幼儿园、锦绣幼儿园、金地幼儿园、艾宝贝幼儿园、大拇哥幼儿园、合景天汇幼儿园、良庆镇中心幼儿园、大塘中心幼儿园、大塘镇美丽幼儿园、大塘成长幼儿园、大塘镇凤凰幼儿园、那马宝宝幼儿园、那马镇新阳光幼儿园、那马天才幼儿园、那马欢乐幼儿园、那马永佳幼儿园、博才幼儿园、安欣幼儿园、醒目仔幼儿园、迪米亚幼儿园。
第二组:组 长:韦 高 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谭丽燕 城区教育股副股长
成 员:黄 伟 责任督学
梁艳芬 良庆区红太阳幼儿园园长、城区政府督学
雷晓宁 良庆区花朵幼儿园园长、城区政府督学
牙 柳 良庆区金象二区幼儿园园长
李永康 城区政府督学
负责评估27所:金蕾幼儿园、银沙大道幼儿园、团结幼儿园、理想幼儿园、世纪阳光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康乐幼儿园、五象幼儿园、小博士幼儿园、大宝幼儿园、银海幼儿园、良庆镇凯佳幼儿园、良庆镇凯佳贝特尔幼儿园、良庆镇红苹果幼儿园、良庆镇平乐幼儿园、良庆镇新兰小叮当幼儿园、那陈镇第一幼儿园、那陈镇小太阳幼儿园、那陈镇中心幼儿园、红星幼儿园、学海幼儿园、超智幼儿园、新佳幼儿园、新佳金象幼儿园、启明星幼儿园、汇佳幼儿园。
(四)结果反馈。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组向幼儿园口头反馈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教育督委办根据督导组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
(五)幼儿园整改。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将整改情况报送城区教育督委办公室。
(六)复查。城区教育督委办督促幼儿园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
(七)督导评估报告。城区教督委办公室根据幼儿园督导评估情况,形成督导报告,并上报南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六、督导评估结果的认定
督导评估结果满分为100分。评估分数的核定采用二次量化加权求和的方法,三级指标评估等级A、B、C分别对应赋值1.0、0.8、0.5。
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等级分数为:
优秀:90—100分
良好:75—89分
合格:60—74分
不合格:59分及以下。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内容及赋分(卫生部分)》共16分,幼儿园先自行评分,但先不加入总分。
七、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督导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向被督导单位正式反馈,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城区教育督导部门将督导评估报告报送本级人民政府,作为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
(二)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督导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幼儿园,特别是薄弱幼儿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幼儿园,应予以警告,限期整改,并取消其主要负责人参加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七、评估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领导要高度重视既要认真做好迎评工作,不能因为评估而影响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好常规教育教学工作与评估工作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凡抽调参加评估的人员,要安排好各自工作,按时参加评估验收工作。
附件:1. 南宁市良庆区2017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日程安排表
2. 南宁市良庆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登记表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4.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内容及赋分(卫生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