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索引号  77596465-7/2017-11433 发布机构  良庆区教育局
副索引号  
信息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行政许可项目(二项)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5-11
内容概述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行政许可项目(二项)

 

 

第一项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

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

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民办学校和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筹设同意和设立

 

一、实施主体: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二、承办机构: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办事窗口

三、依    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4﹞6号)。

四、条    件:

(一)资格条件:略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申请书(内容包括:(1)民政局核发的名称核准通知书;(2)举办者姓名;(3)拟定机构名称;(4)办学地址;(5)举办目的和培训目标;(6)办学机构、规模、形式、条件、内部管理体制;(7)办学经费来源与管理使用等;(8)举办单位负责人或举办者须在申请书签字盖印鉴以及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盖章;(9)在乡镇办学的须经所在乡镇政府及所在乡镇中心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原件1份;

2.填交《办学许可证申请书》及其他表格原件1份;

3.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1)个人办学提交:举办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个人简历(现在地址及及联系方式);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1份;办学所在地村委(社区)出具“办学场所证明”并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及盖章。(2)法人单位办学的提交:政府部门或举办单位批准建立文件;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人简历等(验原件交复印件);合伙办学的提交“合伙办学协议书”(内容包括:统一的办学思想、办学目标,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合作各方签字盖章等)原件1份;

4.资产来源证明书材料:(1)属于自建园舍的提交《房产证》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2)属于租赁园舍的提交《房产证》及“租赁协议书” 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3)无“房产证”的提交:《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证》各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5.筹设幼儿园经费来源的有效证明:(1)提交办园注册资金15万元的有效证明(即由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合法银行出具的验资证明);(2)举办者为两个单位或2人以上的,提交各自出资数额及出资比例证明;

6.提交民办学校章程(内容包括:举办者姓名、学校名称、地址、办园宗旨、培训目标、组织机构、决策机构、议事规则、拟建级别、招生对象和规模、资产数额及来源、学校管理、出资人或单位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章程修改程序、学校终止事由等,民办学校首届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签名(无董事会的独资举办者除外);

7.园长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会计证、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园舍正面、室外或室内活动场所照片及园舍左右两边楼梯(消防通道)的照片各1张。

9.承诺书(即按申报设立时的承诺按时、足额投入建设资金、各项办学条件指标达到设置标准后再申报正式设立,如因筹设期满没有达到设置标准,而审批机关不批准正式设立时所造成的资金损失和一切风险由举办者负责。)原件1份。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须提交以下材料(筹设就绪后)

1、筹设批准书原件1份;

2、筹设情况报告原件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教育机构工作人员(拟任校长或主要负责人、拟聘教师以及工作人员)身份证上、专业资格证、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 证明、工资、社会保险费用说明及聘任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5、房屋是租赁的提交南宁市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所用房屋原来不是教学用房的提交建筑质量检7、测部门出具的“房屋检测合格报告书”原件1份;

7、所用房屋原来不是教学用房的提交建筑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房屋抗震烈度证明书”原件1份;

8、所用房屋原来不是教学用房的提交建筑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房屋可作为学校使用证明书”原件1份;

9、提交该建筑质量检测部门的“资质证”、“法人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10、提交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或“消防验收备案证明”原件1份;

11、提交“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保健合格意见书”务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12、合作办校的须提交正式合作办学协议书原件1份(协议 书内容包括:的办学思想、办学目标,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作 各方签字盖章);

13、提交购置仪器、器材及其他设备凭证复印件;

14、提交行政、教学、学籍、财务、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各1份;

15、提交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教学教学样本各1份。

 

五、限    期:28个工作日。

六、窗口权限:受理、审核、审批。

七、审批程序:

申请人提出筹设申请(1个工作日) → 教育局窗口受理审查有关材料 (1个工作日) →教育局实地查看办学场所 (5个工作日) →局领导审核,并签署书面意见(是否同意)(5个工作日) →同意→窗口向申请人下达筹设批准书(1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正式设立申请(2个工作日) →教育局窗口受理审查有关材料(1个工作日)→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评估(6个工作日)→教育局审核批准(5个工作日) →窗口告知申办人审批结果,将许可证交申请人,交结(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办事窗口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德政路19号。

办事窗口工作人数:1名  联系电话:4505486   投诉电话:4500381

办事窗口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中午13:00-下午17:00(周一至周五);实行双休日制度。

 

民办学校和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

 

一、实施主体: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二、承办机构: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办事窗口

三、依    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政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4﹞6号)。

四、条    件:

(一)资格条件:略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8.经过筹设的必须提交筹设批准书及筹设情况报告。

五、限    期:

1、申请筹设的受理之日起15日内,申请正式设立的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2、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答复。3、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法定天数:90个工作日
    六、窗口权限:受理、审核、审批。

七、审批程序:

    提出申请→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更正或补齐材料→ 不予受理)→符合条件→初审(组织现场核查)→符合条件(提出同意意见)→局主管领导决定→传达与公告→对准予行政许可的(政务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制作证书→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办事窗口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德政路19号。

办事窗口工作人数:1名  联系电话:4505486   投诉电话:4500381

办事窗口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中午13:00-下午17:00(周一至周五);实行双休日制度。

 

 

 

 

 

 

初级教师资格认定

一、实施主体: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二、承办机构: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办事窗口

三、 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8号)

四、条    件:

(一)资格条件:略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2. 《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4. 户籍证明材料;5.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限    期:20个工作日。

六、窗口权限:受理、审核、审批。

七、审批程序:

教育局窗口集中受理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 →初审材料并登记 (5个工作日)→组织专家或评审委员会会审(5个工作日)→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签署书面意见(3个工作日) →办理证件(1个工作日)→窗口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及原因,发证办结。(1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办事窗口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德政路19号。

办事窗口工作人数:1名  联系电话:4505486   投诉电话:4500381

办事窗口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中午13:00-下午17:00(周一至周五);实行双休日制度。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8-2017 det365娱乐官网 版权所有
南宁市det365娱乐官网主办 南宁市良庆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承办

桂ICP备08000837号



浏览本网站请使用1366 * 768以上分辨率及IE7.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