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索引号  /-311149 发布机构  良庆区供销合作联社
副索引号  
信息名称  良供字[2012]1号 关于加强劳动合同和经营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2-03-31
内容概述  
良供字[2012]1号 关于加强劳动合同和经营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供销合作社,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书,加强劳动合同和经营承包管理,是基层供销合作社(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务。近年来,我系统不断完善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让职工自主经营,拓展业务,大大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但是部分基层供销社(公司)由于对劳动合同管理和门店柜组的经营承包管理工作抓得不够紧,职工劳动合同到期或超期很长时间没有及时重新签订,经营承包方案(承包合同) 到期或超期没有及时修改完善和重新签订, 门店柜组的经营承包金迟迟没有收缴上来。存在这些问题很不利于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影响到职工各种社保费、医保费的按时缴交,更为严重的是连职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也屡屡受阻,企业集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无端受到侵害。

为确保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区联社要求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认真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和门店柜组的经营承包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已到期或已超期,如果已到期或已超期的,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此项工作要在2012年2月底前完成。

二、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加强对门店柜组的经营承包管理。要认真检查门店柜组的经营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是否已经到期,职工应上缴的经营承包金是否已经按时足额缴交。如已经到期的,要及时召开职工会议讨论落实新一轮的经营承包方案(承包合同)。

三、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严格执行企业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和催缴经营承包金工作,督促承包方及时缴交经营承包金,不得无故拖欠。对经过多次催缴仍拒不缴经营承包金的,要进行列榜公布通报批评,同时终止其经营承包,由单位将该门店柜组收回另行标包,并取消其新一轮的招投标资格。属合同制工人的,要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停止为其缴交各种社会保险金。

四、建立健全经营承包金风险抵押制度。今后凡签订经营承包合同,承包者一律先交纳风险抵押金。具体数额由各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如发现承包者拖欠经营承包金的,单位可从风险抵押金中计收违约金及拖欠的经营承包金。

特此通知。

                                 南宁市良庆区供销合作联社

                                    二O一二年二月三日

抄送:城区人社局,本社正、副主任,秘存。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8-2016 det365娱乐官网 版权所有

南宁市det365娱乐官网主办 南宁市良庆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承办

桂ICP备08000837号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802000001



浏览本网站请使用1366 * 768以上分辨率及IE7.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