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三届)第四号
2017年1月6日,南宁市良庆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李晓同志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韦肖依同志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彭情宝同志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王荣同志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廖辉燕同志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南宁市良庆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