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9日,南宁市良庆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蓝彬同志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黄性德同志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蒋铁滔同志的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大塘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南宁市良庆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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