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索引号  /-071059 发布机构  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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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7-07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良住建发〔2017〕20号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站、所、办:

    为进一步深化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做好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同意,现将《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7月4日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4日印发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根据城区政府《关于印发良庆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良政办函〔2017〕38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法依规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推进良庆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

    三、主要内容及责任站所

   (一)公开主要内容

    落实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站所:综合项目办、质监站、房管所、园林所、燃气站、人防办、行政办公室)。

   (二)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配合城区法制办及时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统一平台、住建局部门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做出明确标注(责任站所:行政办公室,各站所办配合)。

   (三)做好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加强对我局的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城区政府及我局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对政府预算和决算、部门预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责任站所:财务室)。

   (四)加强公共资源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政策、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象认定、资金分配和改造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于每年2月底前公开上一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每年4月底前公开住房保障年度任务,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开工进度。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公开,搭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创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服务,及时制定并公布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按上级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评定有关信息进行逐级公示,包括村级民主评议公示、城区级审定公示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公园广场绿化亮化等公开服务的信息公开。四是推动公开监管信息公开,重点是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责任站所:旧改办、村镇站、质监站、行政办公室)。

   (五)做好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围绕一系列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动加强项目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安全检查、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公开。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责任站所:村镇站、旧改办、行政办公室)。

   (六)深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

    一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提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建立健全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回应和处理机制,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公开程序。二是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责任站所:各站所办)。

   (七)认真做好依法规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和归档等环节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文本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中各步骤出具的文书和有关情况记录备案工作,力求避免因未答复或超期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牵头站所:行政办公室,各站所办配合)。

    (八)公开形式。

    1.采用公告、政务公开栏,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2.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适时发布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重要决定、重大事项等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3.以市建委及各下属单位的门户网站为主公开政务信息、服务信息,不断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

    4.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等形式,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5.适当运用允许当事人查阅资料的形式,作为政务公开形式的补充。

    6.其他使社会公众知晓的形式。

    四、监督保障机制和责任要求

   (一)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各站所办要详细规定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事项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范围,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政务公开目录清单报住建局行政办公室公示。

   (二)责任要求。局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局属各站所办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专(兼)职工作人员对各自承担的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补充、完善和整改,要求工作动态类信息要确保至少10天内更新一条,规范性文件3个月内至少公开一条,每月25日前至少更新信息2条以上,所更新内容必须与栏目标题相符。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或是不履行承诺或不依照规定公开的,由局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改正,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的,予以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及时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年度内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影响较大,依照《良庆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的,其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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