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财预〔2017〕号
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良庆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良庆区本级预算已经城区第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如下:收入总计4254717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4254717元,支出总计4254717元(其中:三公经费148600元),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的具体安排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城区财政局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原则上不予追加。对于预算执行中出现的不可预见的增支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经城区政府审批同意后,财政核拨安排。各单位在城区财政批复部门预算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本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02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