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16日
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城区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5〕38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全区民政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城区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纪律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以敬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摸清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涉农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和管理漏洞;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贪污、私分惠农资金等行为,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满意度;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支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更好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三、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农村涉农补贴,以及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农村幸福院建设等支持防灾减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含基建投资)等民政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 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 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 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和骗
取财政资金;
4. 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 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 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 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
地点;
9. 资金分配安排和管理使用混乱,管理制度缺失;
10. 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二)整治检查范围。
1. 2013、2014 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涉农补贴,以及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农村幸福院建设等支持防灾减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含基建投资)。
2. 2010 年以来,各级特别是中央、自治区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民政涉农资金的各种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
3. 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问题。
(三)整治检查对象。
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民政涉农资金的各级民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均为整治检查对象。
三、整治行动时间安排
我城区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5年4月至8月,分6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整治检查内容要求按(桂政办电〔2015〕38号)、(桂民电〔2015〕5号)文件执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15日前)。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我城区民政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于4 月16 目前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情况、具体方案、联系人报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18日前)。各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要汇总相关自查自纠情况,于4 月17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报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民政局要组织人员力量对所属乡(镇)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南宁市民政局将对各地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
(三)配合自治区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四)配合部级重点抽查阶段(6月l日—7月15日)。
(五)整改完善阶段(8月1日前)。各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要在7月30日将整改工作报告报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总结阶段(8月10日-8月28日)。
各阶段书面检查情况,根据业务分工分别由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救灾救济股、社会福利股、低保办进行汇总后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民政局。
四、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应进 民政局局长
黄汉洲 民政局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黄 乐 民政局副局长
王汝金 良庆区低保办主任
黄红梅 社会福利院院长
卢泽芬 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
韦英林 民政局救灾救济股股长、社会福利股股长
黄小梅 民政局财务股股长
周瑞丽 良庆区低保办副主任
袁凤英 民政局党支部纪检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财务股。办公室主任由黄小梅同志兼任。
五、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
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本次整治专项行动举报电话为0771-4505566 ,邮箱:lqqmzg @163.com,地址:南宁市建业路39号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楼二楼205号房,电话为0771-4505566)。
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黄小梅,联系电话:0771-4505566。
附件:1.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2.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承诺函(式样)
3.实地督查日志(式样)
4.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表格填报说明
5.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项目分类参考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