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民政局关于
调整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各直属单位:
因部分业务工作政策性调整和部分工作人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做好我城区民政工作,经局领导成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黄红梅 社会福利院院长
增加分管:孤儿保障工作。
其余分管工作仍按照{良民政发〔2016〕6号}文件执行。
二、黄家梁 核对中心科员
负责孤儿保障工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三、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分工 除涉及上述部分业务工作调整外,其余人员仍按照{良民政发〔2015〕7号}和{良民政发〔2016〕6号}文件规定的工作分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