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53号)及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良庆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良政办〔2016〕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至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公告如下:
一、2014年至2016年城区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2014年至2016年城区投入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78751万元。其中:2014年教育支出23183万元;2015年教育支出26305万元;2016年教育支出29263万元。
(二)2014年至2016年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
1.教育经费财政拨款增长情况。
2014年城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0.17 %;2014年教育财政拨款增长10.46%。2015年城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2.44%;2015年教育财政拨款增长13.47%。2016年城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0.79%;2016年度财政拨款增长11.25%。
2.在校学生生均义务教育事业费增长情况。
2014年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10.69 %;在校学生生均义务教育事业费增长8.21%。2015年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8.9%;2015年在校学生生均义务教育事业费增长6.79%。2016年度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14.98%;在校学生生均义务教育事业费增长10.1%。
3.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增长情况。
2014年度教职工工资增长6.06%;2014年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增长32.42%。2015年教职工工资增长26.79%;2015年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增长1.13%。2016年度教职工工资增长6.62%;2016年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增长0.84%。
2014年至2016年城区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同时在校学生生均义务教育事业费、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也呈增长态势。
(三)教育费附加投入情况
2014年至2016年城区教育费附加用于义务教育支出共6534万元。其中:2014年教育费附加支出1533万元;2015年教育费附加支出2042万元;2016年教育费附加支出2959万元。城区所得教育费附加按规定全部用于教育投入。
(四)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投入情况
2014年城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为544万元,其中用于教育支出354万元。由于政策变更,从2015年起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五)土地出让金投入情况
2014年至2016年,南宁市财政拨付到我城区土地出让金专户和国库账户的土地出让金为863627万元,城区支出845425万元,2016年末结余18202万元。城区财政按照南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拨付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
二、2014年至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
2014年城区义务教育经费上年结余5257万元,当年财政拨付义务教育经费22022万元,用于义务教育支出18937万元,结余8342万元(2015年国库收回2012年及其以前年度上级结余资金和权责发生制资金1934万元)。
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经费上年结余6408万元,当年财政拨付义务教育经费23981万元,用于义务教育支出27574万元,结余2815万元。
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经费上年结余2815万元,当年财政拨付义务教育经费27573万元,用于义务教育支出29631万元,结余757万元。
三、2014年至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情况
2014年至2016年城区对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现状。一是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将学校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审批,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二是教育部门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城区教育局通过不定期开展财务人员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学校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制定了《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财务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制度,规范学校经济行为,防范学校财务风险。三是强化财务监督。加强教育经费审计,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经费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全面推行学校财务公开,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监督,促进城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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