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和阳光操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股室必须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行政权力运行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动态监管。
二、公开内容
1、司法局行政职权目录(包括项目名称、类别、承办股室、风险层级等);
2、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行政权力实施的法律法规依据);
3、各项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4、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内部管理权中属事务性工作的除外);
5、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相关制度;
三、公开形式
1、通过良庆区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2、良庆区司法局政务公开栏。
四、公开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
五、应该纳入良庆区公众信息网络运行平台统一运行的,必须全部纳入统一平台公开运行。
六、良庆区司法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的职责分工
1、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颁规章由局法制宣传股负责提供;
2、行政许可初审、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给付等由承办案件的业务股室和具体办案人员提供;
3、局办公室及网络管理员负责登录上网向社会公开。
七、司法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违反公开制度规定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