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索引号  77596465-7/2017-31928 发布机构  良庆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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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0-31
内容概述  
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1.我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城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城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城区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城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的职能。

(三)指导管理城区人民调解、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登记管理工作。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管理指导城区法律援助工作。

(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城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管理工作。

(八)管理城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办城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2017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设置局机关及乡(镇)街道办司法所7个,二层机构法律援助中心1个。

一、局机关

1)办公室

2)法宣股

3)基层股

4)社矫股

二、各乡镇司法所

1)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大沙田司法所

2)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良庆司法所

3)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玉洞司法所

4)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那马司法所

5)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那陈司法所

6)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大塘司法所

7)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南晓司法所

三、南宁市良庆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人民调解工作

1、制定2017年精准排查大化解工作方案;

2、为发展新调委会,拟建立服务五象新区、经开区等两个区域性调委会;

3、做好2016年度“以案定补”和召开案卷评查总结表彰及年度工作部署会

4、在村级换届中,要把调整充实调解三级网络纳入换届工作方案,以利于同步进行;

5、做好城区、镇两级调解员培训和选调解员到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8、调整城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标准。

二、法制宣传工作

1、完成好良庆区“七五”普法规划,争取在城区人大会通过,组织启动“七五”普法工作。

2、制定和实施201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3、实施2017年“七五”普法重点工作:

一是落实好两个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二是发挥五象湖中学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开好第一场模拟法庭示范工作;三是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四是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五是健全人民陪审员、监督员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

1、调整城区、镇两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2、深化推行“221”管理模式制定执法检查和安稳检查量化标准

4、落实好加强年的各项工作指标

5、加强业务人员专项培训工作。

6、积极配合司法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岗位练兵活动。

四、法律援助工作

1、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普及法律援助知识。

2、健全完善村级法律援助镇级工作站、联系点和联络员工作制度,每年每村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协助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3、积极参与推进有关“美丽良庆·宜居乡村”村级法律服务”建设

、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主要对法律服务所管理、法律援助、推行法律顾问等工作。

1、做好法律服务年度审查审核工作

2、成立城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重点解决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问题。

3、切实把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纳入依法治理工作预算、落实王川区长关于对村法律顾问公示牌子(与公安警务室一样大小并并列悬挂)要求、召开法律顾问或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会议部署今年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

1、各司法所做好排查登记工作

2、基层股与社矫股做好服刑人员解矫衔接工作

3、调研探讨成立安置帮教基地问题

4、实施帮教工作(重点对有困难或思想情绪变化大的进行帮教)。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1、持续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正常

2、加强对城区的美沙门诊服务管理工作

3、做好宣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并结合七五普法深入社区学校等进行宣传教育。

、基层管理

1、做好基层司法所更名工作。一是制作好良庆、玉洞等两个所牌扁,二是刻印司法所公章.

2、做好基层所室内室外整洁有序工作,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3、抓好工作作风整治工作,指导各司法所建立健全制度,做好工作人员分工并报局备案,做好出勤工作登记工作。采取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开展督查工作,强化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对于不进入状态的单位或个人,要进行通报,切实扭转工作作风

4、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解决工作站的人员和经费问题。完善服务中心和工作站建设那马、大塘、南晓、那陈、大沙田等五个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内外建设已符合标准要求,不再另作改造建设。将原设在玉洞街道办的良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改造为玉洞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将良庆区司法局新业务用户一楼设良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原来“一个中心,个工作站”变为“一个中心,六个工作站”。

5加强对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完成好司法所各项职能工作任务,特别是七五普法启动及法治示范村建设、调整三级调解网络、公共法律工作站建设、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等,积极创建五好司法所

、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1、成立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方案

2、做好本单位职责内综治维稳工作和信访接待工作

3、支持各基层积极参与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配合基层政府化解各种问题或矛盾纠纷

4、利用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城区对复杂疑难问题或纠纷研判,参与化解纠纷

5、做好牵头解决原南北高速公路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案结事了,为政府分忧

6,落实综治维稳信访属地管理原则,明析一岗双责。

、扶贫工作

1、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落实领导责任

3、制定后盾单位工作方案;

4、定期会议研究

5、督促各帮扶责任人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任务

十一、党建工作

具体计划由组委拟稿,支委研究定。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编制人数24人。其中:单位行政编制数23人,工勤服务人员编1人。

2、编制内实有行政编制人数23人。

3、退休人数4人。

4、临聘人员16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733.79万元,同比增加297.47万元,增长68.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3.79万元,同比增加297.47万元,增长67.17%。增长的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新增建设项目工程。

(二)支出预算说明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73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同比增加120.37万元,增长32.3%;项目支出240.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同比增加177.1万元,增长278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在职职工由于工资调标的原因工资福利增加的幅度也较大。聘用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提高,社区矫正办公经费增加。新增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支出增多。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4.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7%,同比减少0.05万元,下降1.1%。

2公共安全633.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35%,同比增加250.29万元,增长65.7%。

3)社会保障和就业42.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4%,同比增长25.86万元,增长151%。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4.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4%,同比增长11.57万元,增长89.13%。

5住房保障支出28.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7%,同比增长6.86万元,增长31.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492.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18%,同比增加120.37万元,增长32.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80.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15%,同比增加90.5万元,增长31.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66%,同比增加18.59万元,增长42.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0.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17%,同比增加11.29万元,增长29%。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2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81%,同比增加177.1万元,增长278 %。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733.7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3.7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支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733.7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99万元,项目支出240.8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4.2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支出。

2.公共安全633.7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日常的办公以及人员工资福利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42.89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事务方面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8.4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38万元,比2016年预算27.14万元减少18.76万元,同比下降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5.18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2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6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5.18万元,同比减少18.76万元,同比下降6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车辆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3.2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2016年持平。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预算单位的构成:

1.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

2.乡(镇)街道办司法所7

1)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大沙田司法所

2)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良庆司法所

3)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玉洞司法所

4)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那马司法所

5)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那陈司法所

6)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大塘司法所

7)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南晓司法所

3.南宁市良庆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2.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万元 。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1.6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单位资产总额3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3.7万元。主要是2辆公务用车。

(五)2017年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共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5.2万元,分别是:

1. 年度普法宣传经费,资金总额:12万元

2.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运行经费资金总额:8.2万元

3. 年度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资金总额:12万元

4. 年度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资金总额:3万元

5. 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配套资金资金总额:200万元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26]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xls

批复单位表(不含经济科目)_[126]南宁市良庆区司法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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