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工作主要情况
(一)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2014年城区新任科级干部全部通过考试,促进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的提高。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骨干力量先后到那陈、大塘和南晓镇等开展以宅基地、征地拆迁、信访、农业承包等为重点的送法下乡、送法进村入户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三是狠抓专业法的宣传普及,促进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如联合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分别在安全生产月、环境保护日、国际禁毒日、交通安全日、打击传销月期间广泛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舆论氛围。
2014年良庆区共举办普法培训班2期,结合法律“六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6场次,出版法制宣传板报21期,悬挂横额23条,出动法制宣传车8车次,散发宣传资料约59000份,接受法律咨询2300人次。
2、强化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多渠道开辟法制宣传阵地,有效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在各镇司法所都设置了一块户外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新法制宣传内容,方便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认同感。
(二)基层工作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结合城区“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在春节、南宁市“两会一节”、第四十五届体操世锦赛等重大、敏感节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化解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加强对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矛盾纠纷调解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查找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在调解程序、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等环节的不足。据统计,一年来城区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417件,调解成功1366件,调解成功率96.4%,共受理医疗纠纷6起,调解成功6起,涉及金额92.5万元。
2、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注册初审工作,城区所辖2个法律服务中心、所,1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了年检注册;担任法律顾问15家,代理诉讼事务35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0件,调解纠纷20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以“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实现镇、街道级社区矫正机构建成率达到100%。采取积极参加上级培训学习、到兴宁区朝阳街道司法所观摩交流等多种方式方法,3批40余人次参加集中培训,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理念和执法意识。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4月份,启动“司法e通”定位监管系统,目前7个镇、街道已正常使用GPS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网络化、定位动态化的工作新模式。积极参与自治区、南宁市的专项督查调研活动,进一步掌握了城区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困难,适时加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的专项督查,此项工作得到自治区司法厅赵波厅长等领导的肯定;积极做好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出现漏管失控事件,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截止2014年12月20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13人,累计解除93人,现在册120人。
2、强化帮教措施,防止脱、漏管事件发生。今年初,由局领导带队赴各镇对14名表现良好的刑释人员进行亲情帮教活动,讲授有关法律援助知识、赠送相关法律书籍,增强了他们的帮教效果和改造质量。完善定期联系等日常工作制度,重点对危安类、三类人员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对象进行清查与统计,做到不漏登、不脱管、不失控。
(四)法律援助工作
1、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援助案件170件,超额完成案件量比上年稳步提高的目标任务。援助案件中刑事指定案件65件(其中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案件64件:侦查阶段7件,诉讼阶段57件),民事案件105件,行政案件与涉军、军属案件为零,为群众挽回(取得)经济利益60多万元。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900余人次,解答“12348”法律热线电话咨询600余人次。
2、积极派员参与城区因“两委”选举问题、征地拆迁回迁
安置、改制企业职工安置、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及医疗事故纠纷
等引发的信访、维稳案件处置20余起,针对其中涉法问题提供
法律意见以及合理引导。
(五)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
大沙田街道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内外部装修等,通过验收后可搬迁启用。城区司法行政业务用房进入规划用地定点审批阶段,预计2015年可开工建设。
回顾2014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法制宣传教育仍需不断加强;二是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经费不足,还需不断改善;三是法律援助人员到位少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二、2015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迎接“六五”普法总验收,为城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三))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防止和减少再犯罪。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四)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增强履职能力为根本,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八)做好其它业务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