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索引号  77596465-7/2015-11349 发布机构  良庆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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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良庆区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8-11
内容概述  
良庆区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良庆区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城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城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突出实效性、扩大影响力、提高满意度”为目标,以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为主线,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奋力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争先进位,为城区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一是部署开展春节及“两会”、重大节日期间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二是全面开展“温馨之家”管理平台建设。三是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医患调解专家(人才)库。四是积极开展“律师服务经济发展专项活动”。五是配合上级司法行政做好人民监督员推荐工作。上半年,城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43起,调解成功426起,调解成功率96.16%。无因调解不当发生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自杀性事件等。

(二)抓好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全民法治信仰。一是组织召开城区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动员部署“六五”普法终期考核工作。二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法治宣传栏建设。2015年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中,两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已进入设计阶段,14个法治宣传栏选址已确定。三是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采取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多种不同形式,先后开展了“三下乡”、“平安良庆·法治良庆”集中宣传月和“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四是与综治维稳、禁毒、国土、环保、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组织深入集市加强对“三八”妇女维权、“6.25”土地日、“6.26”禁毒日和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普及,围绕“两会”召开、春耕生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健全特殊人群管理帮扶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年初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2015年度良庆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二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平台管理和使用维护,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水平。三是加强了社区矫正教育中心建设,完善了心理矫正功能,提升了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水平。在工作中,我们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不胜任明确到人。通过认真抓好接收环节、教育环节、公益劳动环节,对社区服人员进行严格管教。上半年,全城区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2人,期满解矫38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01人,其中缓刑78人,管制19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建档率100%,两名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收监3人。同时加快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工程建设,与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结对子了”协议书,共同抓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配合建设社区戒毒专科医院。

今年新接收刑释人员19人,现在册刑释人员87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当年回归刑释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

(四)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服务保障民生建设。一是全面开展对城区各家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考核工作;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和诚信建设。二是推进司法行政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常态化运行,开展2个法律服务所,1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共建活动。

(五)重实践,助推法律援助整体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建立了继镇、街道及工青妇残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后第14个法援工作站,即南宁市首个女子强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在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方便戒毒人员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就近咨询法律问题。二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为城区征地拆迁、回迁安置、改制企业职工安置、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及医疗事故纠纷等引发的信访、维稳案件,针对其中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合理引导。三是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积极参与城区普法及其他宣传活动6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援助案件9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9%,其中刑事案件45件(指定辩护案件30件,主动申请案件15件),均为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案件;民事案件52件,无行政案件与涉军、军属案件。共为群众挽回(取得)经济利益30多万元。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解答“12348”法律热线电话咨询500余人次。

(六)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干部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升。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

作,主动上报整改情况。二是制定城区司法局“四有”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教育。三是组织全系统干部,参加各级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四是狠抓党风廉政和依法行政建设。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尚需完善,与成员单位间协调仍需加强,社区矫正基地的软硬件配套建设有待加强,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进一步完善有形的可看的规章及登记、统计制度。

二是法律援助宣传还有待于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还有待于继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还有待于继续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及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是法治宣传工作中,部门协调难度较大。少数单位和领导认为法治宣传工作几乎没有硬指标,存在消极配合或者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加上机构设置、工作机制的原因,城区依法治区办无法对各单位普法工作形成强力约束、监督、鞭策的影响,导致工作人员存有畏难情绪、协调难度较大。

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

五是工作守旧,开拓思路观念不新,全系统争先创优氛围不浓,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提炼总结不够,典型案例、特色亮点工作不多不突出等。个别同志在想和行为上存思在责任缺失问题、担当意识不强,执行不力问题、务实作风不强,自满懈

怠问题、进取精神不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大力构建社会治理推进体系,维护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一是进一步拓宽大调解对接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诉调、检调、公调“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创新推进,实现对接工作常态化。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基层基础。按照区厅工作要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成率100%,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100%。三是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努力构建规范的刑罚执行体系,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一是严格执行年初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加强部门协作、规范工作流程。二是狠抓重点时段安全管控。确保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国庆、十八届五中全会等重要敏感时期,无特殊人员失管、失控现象发生。三是充分发挥城区社区矫正教育中心作用,指导监督城区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工作;对矫正期满的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的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防止脱漏脱管和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发挥成员单位职责,加强教育、管理、帮困扶助。

(三)全力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实

效。一是加强城区和街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二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和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保障、完善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及职业保障机制。三是推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实体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完善法援案件回访、督查及重大案件集体谈论制度。四是继续围绕城区党委、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为征地拆迁、回迁安置等提供法律服务。

(四)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是突出重点对象,增强全民依法办事意识。督促城区各党委(党组)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制度;加强法治副校长建设,开展便于青少年接受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理念,大力培育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群众维护合法权益能力,加大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二是打造特色品牌,形成浓厚法治文化氛围。推动各镇村、部门、单位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层次更高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三是创新宣传载体,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努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落实,扎实构建全城区“大普法”格局;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法治宣传栏,圆满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认真开展“四有”专题教育,不断提升全系统人员素质。一是强化思想自觉。以自学为主,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重要精神,组织开展“新常态、新作风、新作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切实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二是做好规定动作。按照时间截点在充分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专题研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标准查找“不严不实”的问题,做好建章立制,强化整改落实;三是讲求实际效果。把专题教育与正在开展的“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帮扶慰问困难儿童”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党支部以及月度政治学习结合起来,形成教育常态化,努力转变观念模式,激发作风建设进取精神,为开展好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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