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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5〕37号)
文号  桂政发〔2015〕37号 发布日期   2016-01-22
内容概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5〕37号)

来源:广西政府门户网站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4日

  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2015—2020年)

前 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开放发展的新定位新使命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我区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新动力,依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5〕4号)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发展思路与目标、发展重点与布局、建设时序与任务、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等。本规划是指导我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下简称我区集聚区)建设与发展的行动纲领,是自治区级集聚区认定和各市编制集聚区发展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我区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沿海、沿江、沿边,是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门户和前沿地带。伴随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国家关心支持和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我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带动服务业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特色日趋鲜明,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2014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925亿元,同比增长8.1%;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37.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3.4%。但从整体上看,我区服务业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比重低、增速慢,规模小、层次低,特别是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4个百分点,服务业仍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

  集聚区是以当地特色资源和优势产业为基础,按照产业集群理念统一规划设计与经营管理,依托交通枢纽、重点产业园区、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智力密集区等,促进服务业企业及相关机构集聚互动发展的特定功能区。近年来,我区集聚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以商贸流通行业为主导的集聚区发展日趋成熟,新兴服务业态集聚区加速培育,特色化发展趋势明显。但也面临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缺少发展规划统筹,同质化竞争问题严重;龙头企业发展不足,集聚带动效应不强;管理运营机制滞后,发展模式创新不足等。

  第二节 机遇挑战

  新常态背景下,国家把发展服务业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举措,作出了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发展战略部署,政策导向更加鲜明。特别是我区独特的区位、资源、生态和开放优势,国家明确我区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战略定位,为服务业发展尤其是集聚区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当前,我区工业化正从中期向中后期迈进,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交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特别是全面进入高铁时代,服务业正迎来一个加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为集聚区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开辟了广阔空间。但受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相对滞后影响,工业支撑能力偏弱,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需求有限,集聚区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此外,周边中心城市对我区服务业大型项目和龙头企业引进、人才等高端要素形成了一定的“虹吸效应”,也成为制约集聚区建设的重要因素。

  第三节 重大意义

  加快服务业尤其是集聚区发展,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明确我区开放发展新定位新使命的必然要求,是适应现代经济发展规律要求的根本选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战略举措,是对全区发展布局、发展战略的丰富完善。有利于我区主动适应新常态,促进服务业规模集聚、提速提质,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制造业与服务业“双轮驱动”的产业新格局;有利于带动扩大社会就业,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章 发展思路与目标

  第一节 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自治区“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高端要素集聚、产业融合发展、国际合作共建、服务功能升级为导向,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优化结构为目标,以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保障,坚持本地培育和外部引进并重、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并行,灵活采用“园中园”、“园边园”或独立集聚的形态,规划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成为我区服务业大发展的主战场和生力军,加快形成具有我区特色和持续发展竞争力、支撑力、带动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为打造服务“一带一路”、面向东盟、辐射西南中南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发展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强化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和交易成本,积极营造集聚区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调动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力。

  二、集聚集约,优化布局

  推进同类型服务业企业在空间的相对集中,发挥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溢出效应,强化产业链配套协作与专业分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形成配置合理、功能清晰、相对集中的服务业集聚形态和集约发展模式。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以规划为引领,统筹编制集聚区相关规划,把集聚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以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为核心,坚持试点促进和全面推进并举,有计划、分步骤有序实施。

  四、开放合作,创新引领

  面向东盟、对接粤港澳、服务西南中南,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合作,强化生产要素交流,承接产业转移,构建合作平台,集聚国际国内服务业发展资源,实现互利共赢。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标准引领,创新集聚区运营管理模式,增强集聚区发展动力和活力。

  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充分发挥区位、资源和生态优势,立足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突出各地比较优势,加快发展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特色服务品牌,形成地域特色突出、发展优势明显、集聚能力强的服务业集聚发展新格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按照2015—2020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20年达到1.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3%左右的主要目标,规划建设100个左右规模较大、特色鲜明、业态多样、功能完善的自治区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区增加值占全区服务业增加值的45%左右,产业集聚融合发展效应明显提升,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新增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和我区特色的服务业品牌,为建成服务“一带一路”、面向东盟、辐射西南中南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高地提供重要支撑。

  表1 全区服务业及集聚区发展主要目标一览表

服务业指标

2017

2020

全区服务业增加值(亿元)

8000

12000

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40左右

43左右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个数(个)

80左右

100左右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增加值(亿元)

3000

5500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增加值占全区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

35左右

45左右

  第四节 发展战略

  一、国际化战略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设服务贸易功能区,培育服务业大型跨国经营集团和领军企业,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化经营活动,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推动国际标准互认,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东盟服务业贸易投资自由化,构建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扩大开放基本框架。

  二、融合化战略

  以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为契机,推动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和信息化改造,加快服务业与工农业协同发展、跨界发展、创新发展,特别要加快培育制造业和服务业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

  三、集聚化战略

  适应我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地引导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制造业集中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等区域布局,促进人才、资本和科技等生产要素合理集聚,形成服务业企业资源共享、集聚互动的发展体系,实现规模效益和提质发展。

  四、特色化战略

  立足发展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实施分类指导,突出品牌建设,实现差异化发展。优先布局建设一批对国家和我区战略实施支撑能力强、特色优势明显的集聚区,本地品牌培育和外地品牌引进两手抓,支撑我区服务业打响“东盟牌”、“民族牌”、“特色牌”。

  五、市场化战略

  加快推进服务领域综合改革,支持引入负面清单机制,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突出市场需求,引入社会资本,鼓励采用专业运营商模式,进一步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发展活力。

  第三章 发展重点与布局

  第一节 集聚区发展重点与方向

  一、现代物流集聚区

  以现代物流企业为主体,以物流园(中心、基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为主要形态,依托重要交通枢纽、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平台等支撑条件,形成社会化运输、配送、分拣、包装、仓储、货代、信息有效集中的区域。以服务重点产业发展为出发点,以扩大物流总量、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物流效率为核心,充分发挥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优势,重点发展制造业供应链、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物流、金融物流、智慧物流和城乡配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第四方物流,打造“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

  二、新型/特色专业市场

  以产品批发和交易集散为主体,以大宗特色产品批发市场、进出口商品交易中心、国际商贸城、商贸综合体等为载体,以新模式发展新业态和新功能,在工业品或农产品集中生产地、交通枢纽布局建设,集商品集散、批发零售、交易展销、价格形成、信息发布、储运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围绕完善商品市场体系,以改造提升传统专业市场为基础,以集中管理和租赁经营为主要形式,重点发展批发零售、批量采购、集中供应、厂家直销、国际贸易、商品展销、交易结算、储运配送等,构建面向东盟、服务西南中南的区域性国际商贸中心。

  三、科技服务集聚区

  以科技创业和研发创新为重点,以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和技术孵化器、技术交易市场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载体,依托高新区、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建设,并为区域提供多样性专业技术服务的集技术研发、信息咨询、产权交易、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检验检测认证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围绕调结构、转方式主线,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和综合科技服务,逐步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

  四、文化创意集聚区

  以文化传媒、新闻出版、咨询策划、工业设计、动漫游戏、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时尚消费创意等为主体,依托自然环境良好、人文底蕴深厚地区存量土地或保护性建筑等支撑条件,通过创意设计和改造能够激发创意灵感、吸引创意人才、集聚创意产业的场所。着力塑造中国风格、广西特色和东南亚风情相结合的民族文化品牌,重点发展数字出版、影视传媒、工业设计、广告策划、动漫影戏、时尚设计、演艺娱乐、文化艺术、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建筑设计和专业策划等,推动融合民族、传统、地域、东盟特色等文化基因和时尚元素的设计创新及应用研究,逐步形成面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服务辐射东盟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中心。

  五、金融商务集聚区

  以金融、商贸、商务、展览活动为主体,以商务楼宇、总部基地、会展中心等为载体,高级商务酒店、高端生活服务相配套,金融和总部集中、交通通达便捷的城市中心区域。以凝聚城市功能高端要素,展示城市实力与活力,体现当地特色优势为方向,重点发展跨境金融、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航运金融、总部经济、综合商业、会展业、产权和股权交易、证券保险以及沿边商贸等,在中心城市重点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辐射力的中央商务区、金融街、商业街、总部基地、会展中心和城市综合体。

  六、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

  以软件开发、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信息服务为核心,以软件园、电子商务基地等为载体,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及相关机构较为集中的区域。以国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为契机,以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基地、中国北斗东盟产业园为目标,重点发展服务外包、软件研发、系统集成、芯片设计、公共和商业信息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物联网、智慧云服务、运营管理和数据库服务、北斗卫星系统应用服务等,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信息交流中心。

  七、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

  以养老服务、医疗保健、健康管理、养生康复、健身休闲等企业为主体,以健康养生产业城、健康养老基地或示范区为载体,众多养生养老和健康医疗设施及相关服务机构集聚的特定功能区域。充分发挥自然生态优势、民族中医药特色、养生长寿品牌文化影响力,以创建国家养老服务产业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重点发展养生旅游、异地养老、老年产品设计研发、生活照料、保健品开发、民族医药、高端医疗、健康管理、健康体检咨询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加快建成国家养老产业基地、国际休闲养生健康养老胜地。

  八、旅游休闲集聚区

  以休闲度假、旅游商业为核心,依托旅游资源和休闲娱乐重大项目,提供旅游度假、购物娱乐、文化体验、住宿餐饮等综合功能服务的区域。以建设“旅游强区”为目标,重点发展度假旅游、研学旅行、工业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养生养老旅游、山水生态休闲旅游、滨海休闲度假、民族风情与历史文化体验等,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创新旅游营销方式,深化旅游开放合作,不断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旅游休闲集聚区建设按照自治区旅游发展大会部署落实,本规划不予展开。

  九、教育培训集聚区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服务需求,以职业教育、留学教育、社会化培训服务等为导向,以大学城、职教园区为主要形态,高等院校、中高职学校、社会化培训服务机构、教育科研基地及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实验基地等集中布局的区域。深化产教融合,重点发展职业教育、留学教育、技能培训、劳务培训、技术技能人才再教育和再培训、继续教育、在线教育、技术研发等,合力打造人力资源区域性国际培训基地,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人才支撑。教育培训集聚区建设按照自治区教育发展大会部署落实,本规划不予展开。

  十、综合性服务集聚区

  多种类型服务业企业、服务业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集聚的空间场所,主要为重点产业园区、重大开放合作平台提供综合性配套服务。综合性服务集聚区面向周边区域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需求,主要提供科研、金融、物流、贸易、培训、商务、信息、展示、设计、商业、地产、中介、咨询、法律等一揽子的配套服务。

  第二节 集聚区总体空间布局

  立足区位优势、产业基础、人才资源、自然条件,依托交通干道和交通枢纽、中心城区、边境地区、重点产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历史文化街区、环境优越区以及高校密集区,形成“一圈两带七轴”的集聚区布局体系。

  一圈:北部湾经济区集聚圈

  北部湾经济区集聚圈由北部湾经济区6市构成的集聚圈,主要布局现代物流、金融商务、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科技服务、健康养老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教育培训、旅游休闲等类集聚区。

  两带:沿江集聚带和桂北集聚带

  沿江集聚带是依托西江黄金水道形成的集聚带,连接南宁、柳州、来宾、崇左、百色、贵港和梧州等城市,主要布局现代物流、新型/特色专业市场、金融商务、旅游休闲、科技服务、综合性服务等类集聚区。

  桂北集聚带即百色—河池—柳州(桂林)—贺州集聚带,依托高速公路形成的发展带,主要布局健康养老服务、旅游休闲、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综合性服务等类集聚区。

  七轴:湘桂发展轴、粤桂发展轴、南友发展轴、黔桂发展轴、云桂发展轴、桂东发展轴、沿边发展轴

  湘桂发展轴是依托泉州—南宁高速公路、桂林—柳州—南宁高速公路第二通道、湘桂铁路和湘桂高速铁路等区域交通干线形成的发展轴,是串联沿海、南宁、柳州和桂林,并向中部地区延伸的重要轴线。

  粤桂发展轴是依托南宁—梧州高速公路、南宁—广州高速铁路和西江航道等区域交通干线形成的发展轴,是串联南宁、贵港、玉林和梧州,并向广东省延伸的重要轴线。

  南友发展轴是依托南宁—友谊关高速公路、南宁—凭祥铁路、南宁—凭祥高速铁路等区域交通干线形成的发展轴,是串联南宁、崇左,并向东盟国家延伸的重要轴线。

  黔桂发展是依托兰州—海口高速公路、贵阳—南宁高速铁路等区域交通干线形成的发展轴,是串联南宁、河池,并向贵州省延伸的重要轴线。

  云桂发展轴是依托南宁—昆明高速公路、南宁—昆明铁路、云桂高速铁路等区域交通干线形成的发展轴,是串联南宁、百色,并向云南省延伸的重要轴线。

  桂东发展轴是依托玉林—铁山港高速公路、桂林—梧州高速公路和贺州—梧州—玉林—北海城际铁路形成的发展轴,是串联北海、玉林、梧州、贺州,促进粤桂产业合作的重要轴线。

  沿边发展轴是依托边境口岸设施形成的发展轴,是串联那坡(百色)、凭祥(崇左)、东兴(防城港),促进边境贸易和经济合作的重要轴线。

  第三节 各市集聚区空间布局

  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加快形成以核心城市、副中心城市、节点城市为架构的“一主五副多节点”集聚区组织网络体系。其中,一主即以南宁为核心,重点培育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力争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区域竞争力的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会展中心、信息中心和文化创意中心。五副即北部湾沿海、柳州、桂林、梧州和玉林五个副中心,北部湾沿海副中心包括北海、钦州、防城港,主要集聚港航、重化工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服务业等;柳州副中心主要集聚工业设计和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桂林副中心主要集聚旅游休闲和健康养老产业;梧州副中心主要集聚商贸流通业并着力探索粤桂现代服务产业合作;玉林副中心建设成为泛珠三角与泛北部湾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中国南方药都。多节点即以其他设区市为核心的集聚区节点,应结合各地市资源产业特色和区位条件等,优先发展旅游休闲、商贸交易、金融商务、现代物流、健康养老、职业培训和信息服务产业,联动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专业市场,形成三次产业集聚集群的产业综合体。

  一、南宁市

  围绕打造中国—东盟重要的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我区现代服务业核心城市,主要布局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科技服务、健康养老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科技信息、会展商务、软件服务外包、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文化创意等,兼顾发展通用航空、商贸等服务业。

  二、柳州市

  围绕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高地,主要布局现代物流、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金融商务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物流、钢材产品交易、医药物流、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金融商务、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服务外包、教育培训等,兼顾发展文化创意、旅游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信息服务、通用航空等服务业。

  三、桂林市

  围绕打造国际旅游胜地,加快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主要建设健康养老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商务、科技服务、新型/特色专业市场、教育培训、旅游休闲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休闲旅游、健康养老、软件与信息服务、商贸交易、金融服务、科技服务、教育培训等,兼顾发展现代物流、文化创意、通用航空等服务业。

  四、梧州市

  围绕打造以粤桂合作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集中区,以承接粤港澳服务业转移为特色,主要布局现代物流、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商贸、现代物流、职业教育等,兼顾发展宝石设计、影视文化、科技服务、金融商务、健康养老、休闲旅游等服务业。

  五、北海市

  围绕打造以海洋经济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集中区,以国际滨海旅游服务、健康养老服务、海洋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为特色,主要布局科技服务、健康养老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旅游、物流、海洋科技服务、软件服务外包、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兼顾发展金融商务、商贸、电子商务、教育培训等服务业。

  六、防城港市

  围绕打造以沿边重点开放开发试验区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集中区,以国际港航服务和沿边综合现代服务为特色,主要布局现代物流、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港航服务、滨海服务、健康养老、商贸等,兼顾发展东盟科技服务、跨境金融、跨境电子商务等服务业。

  七、钦州市

  围绕打造以集装箱干线港为核心的临港生产性服务业集中区,主要布局现代物流、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贸、航运金融和网络金融、海洋服务等,兼顾发展商务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产业等服务业。

  八、贵港市

  围绕打造以西江流域第一大港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集中区,以内河现代港航服务为特色,主要布局现代物流、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港航服务、羽绒产品和皮革交易等,兼顾发展特色农产品交易、电子商务、影视文化、职业教育、科技服务、智慧产业、休闲旅游等服务业。

  九、玉林市

  围绕打造中药材、农产品、工业品商贸物流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集中区,发挥传统商贸优势,主要建设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现代物流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商贸、现代物流、中医药健康养生与体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新型专业市场、会展、电子商务等,兼顾发展金融商务、旅游、科技服务、工业设计等服务业。

  十、百色市

  围绕打造区域性物流集散地和全国红色旅游胜地为目标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集中区,主要布局科技服务、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现代物流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商贸、现代物流、生态铝产品研发及检测、红色旅游和文化创意等,兼顾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沿边金融等服务业。

  十一、贺州市

  围绕打造以粤港澳后花园为品牌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集中区,主要布局新型/特色专业市场、健康养老服务、旅游休闲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商贸、健康养老、旅游休闲等,兼顾发展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服务业。

  十二、河池市

  围绕打造以世界长寿之乡和巴马国际慢城为品牌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集中区,以优美山水资源为品牌核心,主要布局健康养老服务、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健康养老、旅游休闲、商贸流通、有色金属研发检测、文化创意等,兼顾发展教育培训、房地产等服务业。

  十三、来宾市

  围绕建设新兴现代化工业城市,以临港物流、瑶都生态养生为特色,主要布局现代物流、健康养老服务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商贸、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特色旅游等,兼顾发展环保科技、职业教育等服务业。

  十四、崇左市

  围绕打造以边境贸易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集中区,以沿边综合现代服务及边关山水旅游服务为特色,主要布局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现代物流等类集聚区;重点发展商贸流通、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等,兼顾发展金融服务、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服务业。

  第四章 建设时序与任务

  第一节 发展模式与建设层级

  一、发展模式

  改造提升型。主要指产业基础良好、发展态势较好、行业影响力较大、企业空间布局集聚度高,但当前发展仍缺乏有效的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不足、科技研发能力有待提升的集聚区。要利用先进的管理和信息化进行改造,提高产出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提升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培育引导型。主要指产业基础相对薄弱、行业影响力相对不足,但发展速度快、潜力大、空间集聚趋势明显,并代表了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集聚区。通过合理引导、管理升级和信息化改造,进一步加快集聚集约发展,显著提高产出效益和产品竞争力。

  规划新建型。主要指产业规模较小或发展空白,但属于国家政策重点扶持发展并对我区经济和产业发展影响较大,且市场潜力巨大、产业关联系数较高、技术联动功能较强的集聚区。通过合理规划,提供基础设施支撑,引入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不断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专栏:我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模式

共规划改造提升型集聚区45个。其中,现代物流集聚区11个,新型/特色专业市场集聚区15个,科技服务集聚区6个,文化创意集聚区4个,金融商务集聚区2个,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2个,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4个,综合性服务集聚区1个。

共规划培育引导型集聚区24个。其中,现代物流集聚区6个,新型/特色专业市场集聚区3个,科技服务集聚区1个,金融商务集聚区6个,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6个,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2个。

共规划规划新建型集聚区53个。其中,现代物流集聚区10个,新型/特色专业市场集聚区7个,科技服务集聚区8个,文化创意集聚区6个,金融商务集聚区2个,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3个,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9个,综合性服务集聚区8个。

  二、建设层级

  规划根据辐射范围和服务对象,将我区集聚区分为3个等级。一级集聚区为国际、国家层级的集聚区,主要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面向东盟辐射中南西南地区开放发展;二级集聚区为自治区层级的集聚区,主要服务于自治区内部各地;三级集聚区为地区性层级的集聚区,主要服务于本市及周边区域。全区规划建设一级集聚区35个、二级集聚区51个、三级集聚区36个。

  第二节 建设时序与主要任务

  至2020年,重点建设10大类共122个集聚区(不含旅游休闲和教育培训集聚区),包括27个现代物流集聚区、25个新型/特色专业市场、15个科技服务集聚区、10个文化创意集聚区、10个金融商务集聚区、11个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15个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和9个综合性服务集聚区(详见附图)。各设区市要力争发展一批市级集聚区,与自治区级集聚区共同构建完善的全区集聚区体系。

  一、近期建设任务

  集中改造提升一批基础条件好的集聚区,适当培育和规划一批对国家和自治区战略有显著支撑性的集聚区,加快形成安排科学、层次分明、推进有序的集聚区建设格局。近期建设80个集聚区。其中:现代物流集聚区16个,新型/特色专业市场19个,科技服务集聚区12个,文化创意集聚区6个,金融商务集聚区5个,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8个,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7个,综合性服务集聚区7个;建设层级分为一级33个,二级28个,三级19个;改造提升型45个,培育引导型16个,规划新建型19个(详见附表)。

  二、远期建设任务

  以新兴领域培育、优势领域升级、做大做强品牌、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推动集聚区向高层次发展,基本形成规划布局合理、产业重点突出、集聚效益明显、辐射带动较强的集聚区体系。远期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42个。其中:现代物流集聚区11个,新型/特色专业市场6个,科技服务集聚区3个,文化创意集聚区4个,金融商务集聚区5个,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3个,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8个,综合性服务集聚区2个;建设层级分为一级2个,二级23个,三级17个;培育引导型8个,规划新建型34个(详见附表)。

  第五章 融合发展与互动

  第一节 集聚区与新型工业化融合

  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集聚区的投融资、技术创新、管理服务、人才支撑等功能,促进工业的改造提升,塑造我区制造业发展新优势。

  一、资金互动

  加快提升金融商务、综合性服务等类集聚区的投融资能力,为工业园区发展提供投融资服务。鼓励制造业企业进入产品研发、物流商贸、售后服务等上下游产业领域,实现资金流的跨产业良性循环。

  二、技术互动

  增强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综合性服务等类集聚区的技术服务功能,为制造业提供更多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咨询管理等服务产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服务需求释放,为科技研发、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企业提供创新导向,进一步丰富集聚区的服务产品体系,增强竞争力。

  三、管理互动

  金融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等类集聚区为制造企业提供可行性研究、企业文化建设与宣传、企业管理等管理服务;工业园区的精细化管理需求扩大,推动服务业企业统一建设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应用面向多领域的大数据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四、经营互动

  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现代物流、软件与信息服务等类集聚区为制造企业提供原材料供应、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产品展销、电子商务等服务。制造业的发展壮大,促进服务业企业创新服务新模式、发展新业态,实现生产制造和经营服务的同步升级。

  五、人才互动

  深化产教融合,支持教育培训等类集聚区内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再培育、再教育,满足制造企业的人才需求。制造企业对服务需求的扩大和升级,促进实习基地、实训基地、研发中心的共建,带动服务业企业的人才提升和引进,形成产学研用合作的服务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第二节 集聚区与农业现代化融合

  集聚区通过技术互动、管理互动、产业互动等方面,推进种养技术和理念更新,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畅通销售渠道,确保农业增产增收,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

  一、技术互动

  科技服务、教育培训等类集聚区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农户提供全程技术服务以及人才培养、检验检测认证等综合服务,包括耕种养殖技术、病虫害防治、化肥农药使用、农机装备、农产品采收、技术转移、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与检测体系、农民专业技术培训、远程教育、人才交换交流等。以农业现代化建设技术需求为导向,明确涉农科技服务业企业的突破领域和主攻方向,推动组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等新兴服务平台。

  二、管理互动

  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综合性服务等类集聚区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企业的种养计划、农产品营销、园区管理等提供服务,支持农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营销管理模式,加快建设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全生命周期式新兴管理服务需求和实现农业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发展为导向,推动农业管理企业的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

  三、产业互动

  依托文化创意等类集聚区提高农业领域的创意和设计水平,强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的创意和设计,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融合发展。紧扣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的农业创意设计研究与应用,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第三节 集聚区与新型城镇化融合

  围绕产城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集聚区在城镇建设、人口就业、产业协同和服务民生等方面的作用,以集聚区建设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

  一、功能融合

  加快集聚区的产业功能与中心城区城镇服务功能有机融合,以产业的集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引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促进农村人口市民化进程,为城镇化提升提供基础支持;同时,通过完善城镇的服务功能为集聚区产业发展、人才集中和生活配套提供服务,实现集聚区与城镇互动发展。

  二、产业融合

  围绕经济主导产业的服务需求,瞄准产业链整合,通过“聚链、延链、补链、强链”途径,推进集聚区与所在区域其他产业协同发展,促进城镇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要找准集聚区发展定位和方向,加快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形成集聚相对优势,提升集聚区综合竞争力。

  三、空间融合

  加快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带动生产要素在城镇空间的集聚组合与优化配置,形成产业发展高地,为城镇产业集聚布局与发展提供支撑。中心城区通过把集聚区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为集聚区发展提供土地载体和市场空间支持。

  四、设施融合

  统筹推进集聚区和城镇的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推动城区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向集聚区延伸,突出完善重要交通节点与重要经济板块之间的快速联通,加快推进集聚区与城乡交通的无缝连接。加大信息服务业在城镇建设、运营和管理领域的应用,支持教育、文化等涉及民生改善的产业发展,为城镇居民提供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第六章 重大行动计划

  第一节 规划引领工程

  以规划为引领,在本规划的指导下,各设区市既要加强统筹谋划,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好本地区集聚区发展规划;更要突出规划控制和建设指引,加快单个自治区级集聚区的详细发展规划编制。同时,各设区市要将集聚区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放在优先位置考虑,预留发展空间,引导社会各类资源投入集聚区建设。定期开展规划评估和修订,强化实施监督,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的突出问题,确保规划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第二节 开放合作工程

  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战略,以申请建设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契机,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突出开放合作通道、平台建设和企业发展,加快推动面向粤港澳、东盟的服务业开放合作和先行先试,逐步实现桂粤港澳区域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及服务市场一体化,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以服务业贸易通道、信息通道、人才通道等为核心,以东盟和粤港澳开放合作为主攻方向,构建全方位开放合作格局。加快广西与东盟陆海空一体交通通道以及物流加工区的建设和改造,促进中国与东盟陆路及海上贸易物流往来。加快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推动粤桂两省区集聚区的对口合作,鼓励和引导现代服务业企业跨区域合作,联手拓展东盟市场。优先建设科技、金融、信息等领域的开放合作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提升“南宁渠道”的影响力。积极承接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医疗卫生、职业技术培训、租赁和创业投资、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的国际服务业转移和外资投资,支持我区有实力、有国际化经验的金融、运输、劳务、技术等领域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不断提升国际资本运作和要素配置能力。

  第三节 品牌建设工程

  加快实施服务业品牌战略,积极推进服务业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及注册商标,扶持品牌连锁经营,着力在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健康养老、金融商务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和我区特色的集聚区品牌。制定品牌发展规划,重点培育品牌梯队,加强品牌培育团队建设,鼓励组建工商协同营销平台,畅通服务品牌营销渠道。完善服务业品牌评价办法和评价机制,强化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产品与质量管理认证,积极开展服务业品牌推介活动,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品牌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服务,提高广西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第四节 试点示范工程

  适时开展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试点工作,选择一批辐射面广、带动作用强、基础条件好的集聚区作为试点,在发展方式、改革开放、优化环境、政策扶持、自主创业、企业创新和品牌打造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推进主辅分离,突破运营模式单一、管理体制机制陈旧、统计改革滞后等服务业发展瓶颈,尝试引入负面清单制度,培育一批集聚区先进典型,创造适合我区集聚区发展的经验。研究出台自治区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分类认定标准,对符合认定标准条件的授予自治区级集聚区称号,并进行定期考核。对授牌集聚区实施动态管理,对已授牌集聚区,经考核不合格的,撤销称号。

  第七章 综合支撑体系规划

  第一节 互联互通体系

  继续加大全区海陆空三位一体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建设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西江—珠江黄金水道,提升港口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打造紧密协作的水运网络;加快建设以高铁、高速公路为骨干,普通铁路和公路为补充,与城市轨道、城市路网、机场、港口相衔接的大能力、广覆盖、大密度、高可达陆路交通网络;加快干、支线机场建设,拓展面向东盟为主的国际航线,加密国内航线,建设高效便捷的航空网络;加快推进跨区域通道建设,重点建设广西—东盟陆海国际通道,加快建设粤桂、黔桂、滇桂、湘桂等国内通道,构建连接东盟、互通两广、通达港澳、辐射云贵、江海联运的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综合提升集聚区的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的流通速度。

  第二节 信息网络体系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以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为重点,加快我区集聚区、港口、产业园区和城市信息网络建设。整合北部湾沿海、珠江—西江港口航运资源和口岸物流、无水港等资源,积极推广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港口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集装箱电子标签、电子铅封、无线自动抄表等港口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建设,打造“功能集成化、物流自动化、管理高效化”的区域性国际智慧航运中心。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等在我区优势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中推广应用,鼓励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加强南宁、柳州、桂林、贵港、钦州、玉林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力度,着力推进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信息感知和智能应用体系、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区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提升城市吸引力、创造力、统筹力。

  第三节 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投入,支持社会资源参与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重点建设金融、会计、审计、会展、人才、信息咨询、产权交易、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围绕区域服务业发展特征和行业特性,在适当的集聚区内以市为单位建设覆盖一定区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围绕集聚区内企业的共性专业需求,以主导产业为核心建设集聚区内专业服务平台,积极打造横向覆盖全行业、纵向覆盖全市场个体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全区服务业及集聚区发展虚拟化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网上审批、报税、报关、查询等服务。

  表 2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览表

平台

类型

集聚区

类型

平台形态

公共服务平台

适用于各类集聚区

投融资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孵化(创业辅导平台)、人才服务(人力资源、人员培训平台)、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行业协会、文化交流平台、市场开拓平台、管理咨询平台

专业服务平台

现代物流集聚区

第三方和第四方物流营运平台、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平台、港航物流服务增值平台、大宗商品现货和期货交易平台、物流行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物联网云服务平台、物流园区金融服务平台

新型/特色专业市场

产品商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专业市场综合管理系统、专业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专业市场经营户经营系统、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基地、电子交易结算中心、电商人才培训中心、特色产品展销中心

科技服务集聚区

科技研发平台、创业孵化与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检验检测认证平台

文化创意集聚区

艺术品交易平台、文化商贸服务平台、文化创意交流平台、文献资料共享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与交易平台

金融商务集聚区

总部经济共享服务中心、金融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工作平台、商务服务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跨境金融服务平台

专业服务平台

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

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支撑平台、软件开发与测试公共服务平台、动漫游戏素材库、电子政务工程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后台数据库、物联网云计算应用技术平台、技术设备共享服务平台、远程教育信息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认证数据交互、电子商务统计监管、信用信息、跨境电商及进出口贸易公共服务中心等)

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

健康产业服务平台、健康医疗信息服务平台、健康云服务平台、第三方服务平台、医疗信息技术与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区域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第四节 运营招商体系

  创新运营管理模式,改善招商引资方式,促进集聚区建设经营理念、管理体制、组织形式的创新。以市场主体为运营管理和发展的主要力量,针对各市及单个集聚区的特征,采用政府推进、运营商主导、社会化投资主体、公私合营(PPP)等多种模式推动集聚区的开发建设。特别要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集聚区运营商,统筹集聚区的建设、招商、运营和管理。支持将集聚区的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建设管理、企业管理、行业管理和规划管理等事务交由市场运作,以集聚区运营商为依托,以重大项目招商为中心,以服务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招商引资方向,突出产业链招商和集群招商,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招商网络平台、区域性国际投融资平台、区域性国际开放开发与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对技术、管理、人才、品牌和经营新理念等国际国内先进要素的引进和消化吸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集聚区发展及企业在劳动人事、财政税收、工商行政、公共安全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节 人才支撑体系

  一、创新人才引进模式

  制定实施海内外高级服务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计划,积极引进一批服务业发展创新团队。完善引进机制,重点吸引软件技术、供应链管理、会展经营、信息平台设计、金融产品创新等高素质专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强化重点领域人才引进,完善人才市场信息分析和需求预测制度,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强服务业各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加强与国内外著名猎头公司和人才开发机构密切合作,引进一批科研领军人才等高层次紧缺人才。

  二、改革人才培养机制

  强化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发挥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打造创新型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将服务业人才培训列入全区人才培训计划,加大对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力度,组织青年骨干人才和主管部门中层干部赴海外专题培训。建设完善的人才管理机制,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园区、行业协会共建人才培训基地、实训基地。支持发展再培训、再教育。深化实施“八桂学者”、“北部湾英才培养计划”、“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企业高管培养计划”、“外向型人才培养计划”、“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等人才引进培养计划。鼓励各类高等院校完善服务业领域专业设置,加强专业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

  三、完善人才管理体系

  有效整合广西区内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资源,建立统一、开放、高效、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推行人才认证和退出机制,引入第三方人才认证机制,建立我区人才认证体系,对集聚区人才进行分级分类认证。推广实施人才动态管理和人才任期制。完善人才奖励政策体系,研究制定高层次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的奖励政策。开展自治区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对集聚区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给予优先考虑。各级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对服务业专业人才的奖励政策,对入桂服务业领军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创新创业人才给予相应奖励,并在项目申报、配偶安置、子女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便捷服务。

  第八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第一节 政策保障

  一、资金扶持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利用股权基金杠杆效应,放大信贷资本补充作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投资补助、以奖代补、担保补贴、基金注资等多种形式,实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撬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充、社会多元资本跟进的综合资本发展对策,加大对服务业及集聚区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公共服务和创新发展的支持。扶持集聚区内企业上市及在“新三板”挂牌,支持开展股权、收费权、专利权质押和无形资产等抵质押贷款。

  二、土地供给

  将集聚区用地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用地,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安排上,优先支持服务业及集聚区发展用地需求。按照集中统筹和分级保障、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项目、属于自治区保障用地指标的重大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扩大土地供应渠道,鼓励存量土地再利用,支持“退二进三”土地转换开发,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集聚区和服务业企业。

  三、财税支持

  抓好国家和我区出台的有关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费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加强征税诚信管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按照国家部署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逐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对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支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其自用房地产缴纳的房产税,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征或免征。对小微企业免征部分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一批涉企收费标准,暂停征收部分涉企收费,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原则上按下限额度收取。研究设立鼓励集聚区引进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以及行业龙头企业的具体奖励政策。

  四、审批简化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引入负面清单机制,完善经营管理体制,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继续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公布全区各级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取消服务业发展不必要的前置审批和资质认证,压缩审批时限,推进“串联”审批改“并联”审批,积极推行网络并联审批和格式化审批。全面落实“实缴改认缴”、“先照后证”等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快推进全区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

  五、成本降低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销售电价改革,逐步实现一般工商业用电和大工业用电同价。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对全区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降低6.34分/千瓦时,暂停征收临时电力价格调节基金。特种行业(洗浴、洗染、桑拿、洗车)除外的服务业,用水价格与工业同价。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电价;养老机构用水、用气、用电价格执行当地居民价格。服务业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落实自治区对困难企业社会保障缴费、降低物流运输成本、降低大众创业网络通讯费用等支持政策。鼓励服务业企业进入集聚区发展、个体工商户注册为企业、小微企业升级为限额以上企业,由各级政府根据本地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政策。

  第二节 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自治区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切实抓好组织协调、统筹规划、项目推进和政策研究。各地要建立完善服务业领导和工作机制,大胆探索创新,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强化部门联动,坚持“一区一策”,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制定集聚区建设的专项扶持政策。

  二、实施动态管理

  建立集聚区滚动进出机制。立足市场需求,结合集聚区推进工作力度和建设情况,继续在重点行业、新兴领域积极谋划业态新、辐射力强的集聚区,充实进自治区级集聚区建设体系;对启动晚、进度慢、效果不突出的退出建设体系,确保集聚区的先进性、引领性和带动性。同时,建立健全集聚区建设考核机制。自治区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研究提出年度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自治区绩效办要把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的绩效考评。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要建立联合督促机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集聚区建设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对集聚区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工作措施,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三、完善统计工作

  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及集聚区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行业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加强集聚区统计和运营监测分析,建设集聚区统计数据库,特别要将集聚区名录、建设和发展情况、投资效益情况、入区企业情况、引进人才情况等作为重要统计内容,促进统计信息的交流与资源共享。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集聚区的重要性及建设成效,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为集聚区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注:相关附件请自行到广西政府门户网站搜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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