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索引号  /-10444 发布机构  良庆区团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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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良庆区团委“五公开”办文办会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1-10
内容概述  
良庆区团委“五公开”办文办会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良庆区团委“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制度》。

 一、办文程序

 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签发、把关、编号、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一)收文

 1、办公室专人负责每天按时到区委、区政府领取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将文件送回办公室,办理交文签收手续。

 2、送区委、区政府及城区相关部门的文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送达。

 3、承办人员收到批办的文件后,要及时按领导批文的意见抓紧办理。承办结果要在“文件处理签”上登记办理情况,并将文件及时退回办公室存档。

 4、被单位领导和负责同志外出开会领取的上级会议文件、资料,会后应送回办公室登记、保存。因工作需要留用,须办理借阅手续。

 5、办公室每季定期清理文件,当年的文件、材料于按城区档案局要求进行登记归档。

(二)发文

 1、审核、签发

1)凡拟发或拟报的文稿,首页一律用良庆区会议办文笺,拟稿人、拟稿日期、文题、主题词及主送、抄送和份数要填写清楚。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2)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由经办人员拟稿,交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审阅后,再报主要领导签发。主要领导不在时,由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但要注明情况。

3)经领导签发的文件,如需作涉及内容的实质性修改,须报原签发人复审。

4)如领导同志有口头交代或批示,经办人员应当在公文稿纸上注明。

2、打印、校对、分发

全部起草的文件及文件材料,经主管领导签发,在办公室统一编文号,打好的文件校对稿由办公室人员校对。办公室人员对打好的文稿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校对,修改符号要规范、正确,修改的文字要清晰。不能用铅笔修改、校对文件。文件校对完毕后印刷前,校对人应在文稿上签名、署日期,以视负责。文件打印后,按收文单位进行分发。

 3.发文要求

1)各类发文经领导签发后,需在办公室统一编文号才付印。

2)各类发文付印后,须将文稿连同打印件一份送办公室归档保存。

3)属办件公文,做好督办、催办工作。

二、办会程序

(一)上级或同级其它单位会议

1、来文会议通知,由办公室收文登记,办公室主任提出呈办意见,报领导批示,办公室专人按领导批示通知参会领导和人员。

2、来电会议通知,接电人要认真做好记录,核对无误后将记录文件按“来文会议通知”程序办理。

(二)本单位会议

1、工作例会。定于每周周一召开,具体时间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落实区委委、区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重要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各人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周工作安排;分管领导提出工作要求;主要领导对各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并部署工作任务。

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对每年的公文、会议的情况,以及公文和会议交办事项按时完成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不负责任、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共青团南宁市良庆区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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