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区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利于监督。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除涉密不宜公开的,凡与权利义务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属于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机关工作职能和工作人员的身份、职责;办事流程、时限,服务承诺,责任追究,违诺违纪监督投诉电话; (二)为民办实事项目与执行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规定;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及方法: (一)公开的形式有会议公开、报刊杂志、新闻发布会等媒体公开,政务网站、政府统一平台、印发指南和宣传材料公开等。 (二)公开时间实行长期、定期与临时相结合,坚持做到一般事项定期公开、重要决策适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对有关发展规划等实行长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在范围上,对外公开与对内公开相结合,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对外公开;对机关内部事务、干部考核考勤等,在内部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由相关责任科室部门负责收集有关公开事项、内容,按政务公开相关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开; 五、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负责制,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实行政务公开定期汇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限期纠正、整改。
共青团南宁市良庆区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