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卫生计生部门(窗口)领取《广西生育登记表》,也可自行从广西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门户网站下载。如实填写《广西生育登记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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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经办人员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验,查看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并与系统平台的信息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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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登记条件的 不符合登记条件的
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发放 一次性书面告知理由。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桂公网安备 4501080200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