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索引号   77596465-7/2017-29332 发布机构  良庆区政府办
副索引号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良庆区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良政办函〔2017〕139号 发布日期   2017-12-29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良庆区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良政办函〔2017〕1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级各双管单位,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良庆区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28

 

 

 

 

 

良庆区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与遥感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7〕369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国土资发〔2017990要求,为做好我城区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我城区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持续更新土地调查成果,不断夯实以图管地工作基础,深化一张图和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支撑国土资源监管,实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耕地目标责任考核、土地执法督察等相关工作中的一查多用,促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地;同时将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的建设用地结果纳入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利用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有关成果,开展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对我城区违法用地情况进行初步分析预判。  

二、工作任务

2017年度良庆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主要任务包括:资料收集和整理、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领取、监测图斑内业预处理、监测图斑外业调查、用地管理信息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更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和数据库质量检查、数据统计汇总与分析等。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城区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对接国土工作的城区政府办副主任、良庆国土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城区城管农林水利局良庆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良庆国土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部署全城区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工作;协调解决全城区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镇、街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良庆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良庆国土分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城区城管局主要领导和良庆国土分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员从良庆国土分局、城区城管局、农林水利局、良庆规划分局及各镇、街道等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各有关部门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土地变更调查与监测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分工

    1. 良庆国土分局:(1)负责城区2017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培训和技术指导;(2)负责对接市国土局并领取遥感监测图斑;(3)负责联系市国土信息中心对城区本级遥感监测图斑进行预处理并制作外业调查工作底图;(4)负责指导各镇街道监测图斑的用地信息核查和外业调查;(5)负责填报《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遥感监测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遥感监测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和《遥感监测拆除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6)负责城区本级数据库更新和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编写;(7)负责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成果上报工作。

2. 城区农林水利局:(1)负责收集我城区2017年度灾毁耕地、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生态退耕等相关资料及红线图;(2)负责收集因突发性自然灾害、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导致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的相关资料3)负责完善土地整理开发设施农业项目相关手续,配合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并配合督促整改。

3. 城区城管局:(1)负责开展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并配合各镇、街道做好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图斑外业核查工作;(2)负责对涉嫌违法用地的遥感监测图斑进行核实认定(3)负责对已拆除的遥感监测图斑提供举证资料,并填报《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

4. 良庆规划分局:配合做好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项目规划审批相关工作,对接五象新区管委会规建局完善项目用地规划手续。

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遥感监测图斑外业调查工作;(2)负责提供遥感监测图斑中属违法用地实地已拆除图斑的具体情况、证明材料;(3)负责提供遥感监测图斑中属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图斑具体情况、批准文件、备案情况及其它举证材料;(4)负责根据国土部门反馈的修改意见对逐个图斑进行整改、复核及再举证工作;(5)负责对本辖区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成果质量负责。

    四、时间安排

(一)2017年12月22日前,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组织开展培训,收集相关资料,做好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二)2018年1月4日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本辖区内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任务,并报良庆国土分局汇总。

(三)2018年1月5日前,城区城管局完成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并报良庆国土分局汇总。

(四)2018年1月8日前,良庆国土分局完成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检查工作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并将相关工作成果提交城区人民政府审核。

(五)2018年1月10日前,城区人民政府完成对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成果的审核,提交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后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变更调查结果上报后,城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内外业核查反馈意见,做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各项后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城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合协作,确保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各项工作组织有序进行

(二)强化责任,严格把关。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作为一项基础性调查工作,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土地调查成果的质量把关,并对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对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上级部门将全面开展比对检查,并给予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

(三)保障到位,按时完成。城区财政局要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将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预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工作,认真填报相关表格,确保按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上报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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