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一年)满后,本人应及时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正书面申请。

2、党支部征求意见。党支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同时布置党小组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不设党小组的支部直接进入下条),并向党支部上报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由预备党员本人汇报预备期期间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对转正的态度。支部大会对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进行评议,肯定优点,指出缺点和不足,充分发表意见。之后,预备党员本人退场,支部大会根据党小组的意见以及本人在预备期的表现,对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进行表决,作出决议。由支部书记填写支部决议、盖章(签名)并及时报机关党委。

4、机关党委会审批。召开机关党委会,对支部提交的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进行审批(审批时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审批结果由机关党委通知有关党支部,由党支部通知预备党员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同时将按期转正党员的《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等转交人事部门列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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