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参加高考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开展慰问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各工会工委,各基层工会委员会:
根据南宁市总工会《关于对参加高考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开展慰问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提高我城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2015年参加高考期间的生活质量,使他们得以改善伙食,增强体质,以更好的状态参加高考,城区总工会决定,对参加高考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开展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参加2015年高考的在档困难职工(在档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慰问标准
慰问标准为每人5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慰问所需的材料有: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所在单位或住所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开具的困难证明。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总工会和各工会工委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本辖区参加高考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情况,并于5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所需材料各一份报至城区总工会办公室,确保慰问金在高考之前发放到困难职工家庭。同时,要建立慰问对象的实名制登记名册,并留有家庭联系电话。
城区总工会联系电话及传真:4505532。
(二)慰问资金从帮扶资金中支出,在自治区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可先预支(帮扶项目:助学救助)。
附件:1.申请表
2.困难职工档案表
南宁市良庆区总工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