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区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 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三 、对外公开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相片、名字、部门、职务、职责;
(二)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
(三)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
(四)业务办理情况及受理科室、进度、结果;
(五)业务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其它公开内容。
以上公开内容可根据通常做法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佩带身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络公示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三、 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媒体、会议通报等有效形式公开政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 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五、 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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