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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良庆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5-12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良庆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良政办函〔2017〕38

        

        

关于印发良庆区2017年政务公开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级各双管单位,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良庆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9

 

 

 

 

 

 

 

良庆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64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城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提高公开实效,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总体要求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高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加强预期引导。围绕财政、金融和就业创业政策,城区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解读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相关政策背景、依据、本地区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我城区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按月公开城区财政收支情况,解读特殊时点的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就业创业数据,宣传就业创业帮扶举措,帮助政策受惠对象用好用足政策(责任单位:城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重大事项新闻发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专家、领导,就城区发改局牵头编制、事关全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实施新闻发布,同步解读,回应关切,增强宏观经济引导,提振市场信心,稳定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城区发改局)。按进度做好常规月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主动做好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的解读工作,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及时公布《良庆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修订和口径调整等变动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微博平台等方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配发解读文章,详细分析数据波动原因及经济运行新特征,及时准确解读数据(责任单位:城区统计局)全面公开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中央和自治区重点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城区审计局)。推进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含延伸审计的下属单位整改情况汇总)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被审计单位)。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在城区政府网站和实体办税服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税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对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出台的涉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多渠道、多角度、多层面宣传解读(责任单位:城区国税局)。及时通过网站和官方微信、微博,宣传解读新出台的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公众知晓度。加大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加强政策效应分析(责任单位:城区地税局)。在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中央和自治区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及时在网站集中发布国家和自治区新出台的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措施。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城区财政局)。落实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在网站集中发布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新出台的降费政策措施,公布并动态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城区发改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及时向企业和社会公众传递国家最新出台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适时公开新出台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有关文件(责任单位:城区人社局)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城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经批准后,及时通过城区政府及部门网站相应栏目发布,向社会公开城区重大项目选择的范围和标准、申报具体要求。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实施过程信息的公开(责任单位:城区发改局牵头,农林水利局、环保局配合)。依托全区、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子监管系统,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网络化、标准化,初步实现城区和南宁市的公共交易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拓展平台交易范围,推动各类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集中交易、集中监管(责任单位: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城区PPP有关政策制度、项目进展等,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城区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本级政府及各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责任单位:城区编办)。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责任单位:城区发改局、人社局、编办、工商质监局按职责分别负责)。及时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责任单位:城区法制办,各相关部门配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部署使用良庆区网上审批大厅,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城区各审批职能部门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参照自治区编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我城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做好动态管理与更新工作,力争2017年底实现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事项的全覆盖。按照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违法市场主体的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城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城区工商质监局、发改局及城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政府网站公布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所有资质申请审批业务,并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实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城区住建局)。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稳步推进基本原则,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创新公安监督管理方式,规范良庆公安分局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良庆公安分局)。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国企国资改革信息公开,做好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推动国有产权交易信息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按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监管企业改革重组结果,监管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制定出台监管企业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指导监管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城区国资办)。

(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丰富农机政策讲解方式,深入解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新措施,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进度,以及每月发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每周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发布我城区52个农产品价格采集点采集的产地和批发市场价格行情,每月发布产地、批发市场价格行情分析,根据需要不定期发布重要农产品市场行情预测,努力实现农产品产销价格信息监测、分析和预测一体化。做好《农情视点》转发工作,准确传递农产品价值行情分析,着力促进农产品市场供需平衡。每周发布国内批发市场价格和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充分释放反映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市场信号。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配套文件并在网站公开,通过网站、报刊等宣传有关工作内容、进度情况、工作成效;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任务、重点环节、工作流程等编印成册,印发给干部群众,并在便于群众看到的镇、村政府信息公告栏或电子信息屏公开。推动城区政府、各镇(街道)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加强农经统计,健全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进展月报、季报制度,及时掌握城区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进度(责任单位:城区农林水利局和各镇、玉洞街道)。

(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对营改增有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成效等信息公开,强化涉税舆情管理,多渠道听取纳税人意见,回应纳税人关切(责任单位:城区国税局、地税局)。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做好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城区政府债务的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城区政府或各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牵头单位:城区财政局,各部门配合)。

(九)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责任单位:城区发改局、经信局)。

(十)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落实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责任单位:城区国资办)。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将我城区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和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企业纳入广西失信公示黑名单,并在信用广西网站公开(责任单位:城区经信局)。

(十一)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在广西红盾网、中国消费者报等有关媒体公布流通领域抽检不合格商品信息。依法查处抽检中发现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责任单位:城区工商质监局)。按照自治区商务厅要求加强对城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每季度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按周/月在城区经信局网站发布生活必需品动态分析,每天转载更新广西商务预报网站;上传城区经信部门关于市场的监测分析、工作动态、消费热点、安全消费、旅游市场和绿色消费等,扩大对消费市场监测的范围。加大对城区旅游、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医养结合、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业消费情况的监测,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在部门网站发布分析报告,引导消费升级(责任单位:城区经信局牵头,工商质监局、文体局、民政局、卫计局、食药监局、教育局、人社局配合)。依法公开产品质量监测和抽检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主动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状况;依法公开包括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和质检利剑执法打假等执法方面的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城区工商质监局)。

(十二)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乡(镇)、村级扶贫信息五级公开制度。城区级主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项目建设和贫困退出等情况。镇、村屯重点在公开栏(墙)公开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信息(个人隐私除外),以及扶贫项目(基础设施、产业开发、雨露计划、易地扶贫搬迁等)实施情况。自治区、市级将不定期督促检查镇、村级扶贫信息公开情况,并将结果在脱贫攻坚简报红黑榜和广西扶贫信息网以及南宁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上通报(责任单位:城区扶贫办牵头,各镇配合)。在城区政府及部门网站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有关数据,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人数,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情况等。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在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大厅以及政府网站上长期公示在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名单、保障金额等信息。公示中要注意保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隐私,严禁公开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关的信息。城区民政局在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大厅以及政府网站、民政网站上公开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保障标准、审核审批程序和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地址等内容[责任单位:城区民政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十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环境质量等信息;实时转载自治区环保厅、南宁市环保局发布的涉及我城区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值、空气级别、首要污染物等监测数据,及时转载上级业务部门发布涉及我城区的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公开城区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等信息,重点突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维护运行好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系统;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违法企业信息,公开重要信访投诉件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城区环保局)。

(十四)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宣传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进展及多元普惠幼儿园、集团化办园的做法和成效。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在部门网站开设全面改薄县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栏,作为教育重点领域公开的阵地,定期公开公布相关工作动态、重要文件、评估结果、进展通报等信息。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城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职责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辖区内各校招生人数统计表、招生名单)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通过各种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责任单位:城区教育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卫计局出台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作出涉及群众企业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等主要内容,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紧密结合行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医疗机构综合评价等工作,认真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提升院务公开实效。及时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对医疗机构费用指标进行排序,定期公示排序结果。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处罚、医务人员资质吊销等不良信用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深入推进双公示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开卫生计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责任单位:城区卫计局)。

(十五)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布食品、药品、保障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及时发布专项执法检查信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典型案件信息,对适用一般程序依法查办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原则上一律公开。及时公开严重违法食品药品广告信息、非法销售食品药品的网站信息,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及时公开因严重违反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实施信用惩戒。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力度,自治区级每周定期公布国家下达的食品抽检信息,市级每月至少公开1次本辖区内的区抽和市本级抽检信息。依据季节性、区域性、节假日等不同情况的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警示、消费提示及风险解析信息(责任单位:城区食药监局)。

(十六)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及时关注监管企业涉及的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资本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回应引导舆情。加强舆情监测,重点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可能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事件的重大敏感、负面信息,研究评估舆论风险点,及时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充分释放正面信息,对于重点敏感政策的舆论要持续、反复开展引导,对于市场谣言和错误解读要及时驳斥(责任单位:城区财政局)。

(十七)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定期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公布城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配入住等信息,于每年2月底前公开上一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每年4月底前公开住房保障年度任务,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开工进度。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公开,搭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创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服务。及时制定并公布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通过免费向城区农户发放政策明白卡、举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培训班等方式,进一步解读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按上级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评定有关信息进行逐级公示,包括村级民主评议公示、城区级审定公示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开(责任单位:城区住建局)。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责任单位:城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良庆国土分局)。

(十八)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责任单位:城区安监局)。

(十九)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行政机关办文和办会程序中;扩大公众参与,完善重大政策预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牵头单位:城区政府办,各部门配合)。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年内组织各部门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机关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而形成较为详细、有较强操作性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各部门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城区政府督查室)。

(二十)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待自治区、南宁市出台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后,出台我城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机制,规范各级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提升回应效果(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各部门配合)。

(二十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配合自治区做好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区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建设,依托南宁市网上审批大厅建设资源,部署使用良庆区网上审批大厅,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各行政审批部门配合)。建立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及抽查制度,巩固扩大政府网站普查成果,维护政府网站的权威性,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性。按照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和网站建设督查工作要求,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进一步升级完善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单位:城区经信局、政务办,各部门配合)。办好第五届政务公开日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扩大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影响力(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各部门配合)。

(二十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牵头单位:城区政务办,各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城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扎实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以上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将列入今年自治区、南宁市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对各县区进行考核,各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务必要带头抓好落实,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城区政务办要做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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